为加强公司设备使用管理,规范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的问题,合理安排检修和维护,降低设备维修费用,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制定本制度。
第1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用的生产设备。
第2条 设备部是设备点检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厂设备点检的定期检查、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设备精密点检和主要大型设备的定期点检工作。
第3条 各车间是设备点检工作的实施单位,车间主任负责落实本车间的设备点检工作,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岗位人员,制定各岗位点检标准。
第4条 各车间生产设备值班岗位人员要经过培训合格,适应岗位需要的人员担任,岗位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熟悉岗位设备的结构、性能,正确维护技能,掌握操作规程,按照公司培训计划逐步达到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第5条 设备值班岗位人员同时兼任本岗位区域点检员,对本岗位生产设备按照点检要求进行点检,并填写相关记录。班长、作业长、工段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点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权对不负责任的点检员进行处罚或处理建议。
第6条 各车间要根据本车间生产特点和实际,划定若干岗位区域,每个区域至少有一名岗位人员值班,同时有两名及以上岗位人员的必须指定一名点检负责人员。
第7条 各车间根据岗位性质不同为岗位人员配备简单的维护工具,如注油工具、紧固工具、更换填料工具、照明器具、卫生清扫器具等,值班岗位电工还应配备绝缘工具等。
第8条 值班岗位人员点检是负责日常点检工作,主要完成用听、摸、看(即五官)等对设备进行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包括清扫设备,保持设备卫生动态达标,螺栓紧固,定期对分包设备进行润滑等。并如实填写记录。发现问题首先采取措施处理,如处理不了,必须立即汇报主控室,主控室值班人员汇报车间领导和设备部分管人员。
第9条 各车间分管设备技术员要按照划分区域设备特点制定点检记录表和设备润滑记录。在车间主控室设点检汇报记录。
第10条 点检记录表要分区域制定,内容要齐全,标明区域名称,班次和当班值班人员姓名,内容主要有区域设备状态栏:有运行设备名称及编号、备用设备名称及编号、故障设备名称及编号等内容;点检情况栏:温度、油位、震动、声音、泄露、冷却水、防护措施等无参数内容,正常标记为:√,不正常为:×;点检时间栏;记录实际检查时间,与点检情况栏相对应。发现问题记录栏:记录发现问题的设备名称、编号和问题现象等;处理情况栏:记录处理情况和报告情况等,如当班未处理必须通知接班人员并共同签字。岗位人员在记录和处理的同时还必须向车间主控室汇报,主控室值班人员将汇报情况详细在点检汇报详细记录并签字,主要内容有:所在区域、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汇报人、问题现象等。
第11条 点检记录表和点检汇报记录表由车间集中统一管理,开班前会或点名时,值班岗位人员领取当班记录表,不准多领或损坏,填写内容要真实齐全,字迹工整,用蓝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检查人员必须本人签名时间必须是实际时间,检查结果及时记录不得提前或滞后记录。车间定期收取,集中存放,妥善保管,点检记录存放期为一年。
第12条 车间设备技术员负责本车间制定所有设备点检标准、定期点检工作、监督岗位点检执行情况和协调处理点检发现问题,制定维修方案和准备检修材料配件等,并及时向设备部分管人员汇报和做相应记录。
第13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