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控制要求
1.1 控制要求
(1)系统工作受开关控制,起动开关 ON 则系统工作;起动开关 OFF 则系统停止工作。
(2)控制对象有八个:
东西方向红灯两个 , 南北方向红灯两个,
东西方向黄灯两个 , 南北方向黄灯两个,
东西方向绿灯两个 , 南北方向绿灯两个,
东西方向左转弯绿灯两个,南北方向左转弯绿灯两个。
(3)另外东西方向、南北方向各设置显示两位十进制的7段显示器,用来显示倒数计数值。
1)高峰时段按时序图二(见附图)运行, 正常时段按时序图三(见附图)运行,晚上时段按提示警告方式运行,规律为: 东、南、西、北四个黄灯全部闪亮,其余灯全部熄灭。
高峰时段、正常时段及晚上时段的时序分配按时序图一运行(见附图)。
可以只选择高峰时段或正常时段进行设计,但最后评分值最高以良好评议;如果全部功能实现(需要设计一个24小时的时钟作为时段划分的基础),最高评分值以优秀评议。
时序图
第二章 系统方案设计
2.1交通灯运行状态分析
根据控制要求,系统以下图交通的运行状态来设计系统方案。
状态1南北直行;状态2南北左转; 状态3东西直行;状态4东西左转。
共有四种状态,分别设定为S1、S2、S3、S4,交通灯以这四种状态为一个周期。循环执行如图1.5所示:
2.2系统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