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商务领域,按照交易对象的性质的不同,电子商务的主流分类方式可以分为B to B,B to C,B to G,G to G等类型。其中,B to B,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是指两家企业、公司之间的采购、销售活动的业务。而B to C,即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就是指诸如商店、工厂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或者个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商品的商务过程。因此在本质上就有不同了。
一、比较相同点:
B to B 与B to C网络支付结算方式的相同点是:
1.网络支付结算工具都是现金或货币的无纸化、电子化和数字化,应用以Internet为主的网络进行资金信息的传输、支付和结算,辅以网络银行,实现完全的网络支付。两者都是居于Internet网络平台。参与电子商务的主要角色是企业(Business)和消费者(Consumer),因此,在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网上交易构成了B to B、B to C两种主要商业模式。
2、从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来看,B-B和B-C模式均牵涉到三项活动:信息交流、送货和付款。因此,二者成功的必要条件都相应包括通畅的信息基础设施、快捷经济的配送基础设施和方便安全的结算基础设施。
3、这两种系统都涉及到金融付款方式的选择,都必须与银行打交道,这也就产生了电子银行的概念。电子商务系统是一个综合系统,它涉及到数据传输、电子广告、信息安全等相关领域。
4、无论是B To B还是B To C,国内互联网商业面临的困境都是一样的:上网人数不够、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落后、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