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配置管理的执行约定和执行能力

执行约定

   为了实施软件配置管理,项目开发过程要制定一个文档化的方针政策。该方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项目SCM的机构(或人员)及其职责;

 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实行SCM;

 对交付用户的软件产品、指定的内部软件工作产品和指定在项目内部使用的支持工具都要实行SCM;

 项目要建立专门的受控库(如数据库)和产品库用来存放 软件配置管理项和相关SCM活动的记录。

说明:软件配置管理项是置于软件配置管理下的实体元素。包括在软件生存期内所产生的各种管理文档和技术文档、源代码及其可执行代码,运行时所需的各种数据以及相关的存储介质等,它们经评审和检查通过后进入软件配置管理。

 定期审核软件基线和SCM活动。

执行能力

软件配置管理的执行能力要确保以下的必备条件:

(1)建立一个有权力管理项目的软件配置控制委员会

软件配置控制委员会简称SCCB(Software Configuration Control Board),SCCB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批准建立软件基线和标识软件配置管理项;

2) 代表项目负责人和受到软件基线影响的所有组的利益。

受影响的组包括:

   硬件质量保证组;

   硬件配置管理组;

   硬件工程组;

   软件工程组;

   系统工程组;

   系统测试组;

   软件质量保证组;

   软件配置管理组;

   合同管理组和文档支持组。

3) 评审和批准对软件基线的更改;

4) 批准从软件基线库生成软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