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管理集团IT设备,充分利用所有IT设备资源,不断提高公司IT资产效能,提高企业办公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服务企业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IT资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IT资产是指应用于信息技术(IT)的所有资产,包括软件、计算机及其外设、网络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耗材、工具等。

第三条         本规定主要是明确集团IT资产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各部门、各公司应遵循集团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IT资产管理原则,共同维护和管理公司的IT资产,使其高效、稳定、可靠、安全运行,为集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基础平台。

第四条         IT 资产的管理包括采购审核、资产登记、资产调配、资产转移、维护与支持、报废审核。集团公司企管信息部是IT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全集团各部门、各公司。

第六条  本规定的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执行由集团公司企管信息部负责。各部门、各公司I T管理员根据此规定行使具体管理职权。

 

第二章  IT资产分类与标识

第七条  IT资产分为软件、IT设备以及配件耗材三大类。IT设备包括服务器(含工作站)、台式电脑主机、便携式电脑、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UPS(≥3KVA)、多功能一体机、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网关设备、无线AP等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

第八条  IT设备在初次投入使用前必须由IT管理员分配统一编制的IT设备标识码。IT设备标识码由行政管理部和企管信息部共同制定编码规则,集团内统一编码;

 

第三章  IT资产的采购

第九条  IT资产选型原则上采用统一品牌和型号,特殊需求由企管信息部审核;品牌和型号由企管信息部确定(见附表一)

第十条  IT供应商由采购部和IT管理员共同评定,并签定长期合作协议,定期或不定期商定采购价格。

第十一条   IT 资产原则上必须从评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采购设备需经IT管理员审核和签字,否则发票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   重要IT设备(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管理型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网关设备)的采购申请,由IT管理员审核和选型,子公司总经理审批,交采购部采购;

第十三条  其它低于单价200元以下IT设备及配件、耗材的采购申请,由IT管理员审核、选型和汇总,子公司总经理审批,交总经理办公室采购,如有可用资产调配的则不予采购;

第十四条  软件系统的采购需使用部门或公司提出需求,由企管信息部进行选型和论证并最终确定采购的软件;

第十五条  申请采购的IT资产,如有统一选型规定的应按照统一的选型标准采购;

 

第四章  IT资产的领用和交还

第十六条  IT资产采购回来后,采购员出具《采购清单》通知IT管理员进行查验,查验无误由IT管理员在《采购清单》上签字确认,《采购清单》做为采购员采购结算凭证;

第十七条   采购入库设备需IT管理员到仓库登记领取,统一发放,并确认责任人;

第十八条  IT资产的使用人或保管人即是该IT资产的责任人,负责IT资产的安全和一般性维护;

第十九条  部门公用IT资产的责任人原则上是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部门内员工。

第二十条  IT资产的选择按职务和岗位的不同选用不同的机型和配置(见附表一)。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岗位异动或离职时,应持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人员异动表》向IT管理员交还领用的IT资产,如有遗失或损毁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赔偿,有特殊情况的须出具书面说明并报公司总经理或总裁审批。

第二十二条  IT管理员应对交还的IT资产进行认真核对,检查无误后在《人员异动表》上签字确认,员工方可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  IT资产的安装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  IT管理员负责IT资产的安装和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对IT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第二十四条  IT资产发生故障时责任人应及时通知IT管理员,IT管理员按照IT维护与支持流程进行处置;

第二十五条   对于保修期外的故障设备,IT管理员无法维修的须由指定的专业维修服务商进行维修。专业维修服务商由采购部和IT管理员共同评定;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所安装的软件必须按照企管信息部制定的《计算机软件安装许可目录》(暂参考附表一)安装相应的软件,特殊需求须经IT管理员确认并登记;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用户不得安装可能对计算机及网络系统造成危害或者有泄密可能的软硬件。

 

第六章  IT资产的转移和报废

第二十八条  IT资产的转移,必须按照IT资产转移流程执行。

第二十九条  IT资产的报废,必须按照IT资产报废流程执行。

 

第七章  IT资产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  企管信息部负责IT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公司IT管理员应积极配合企管信息部对IT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维护本部门、公司的IT资产台帐。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各公司每年年底,应对公司的IT资产汇总登记,并上报企管信息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