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的技术
为博彩、理财等诈骗犯罪团伙
制作网站、交流软件
并提供技术支持
这2人被涵江警方抓了
1月12日晚上
涵江警方经过缜密侦查
多警种联合
在泉州安溪
成功抓获林某某等2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冻结资金约50万元
扣押电脑等作案物品
据悉
2020年5月至今
上述2名嫌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制作投资理财、聊天网站及APP等软件
搭建数据库、处理后台数据
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
从中获利约100万元
经审讯
林某某等人
对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2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帮信”类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只是提供技术支持,因而不会触犯法律。事实是,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来源:涵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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