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六大设计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lity Principle)
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对外只能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 -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对已经使用的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修改现有代码 - 里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代 -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要依赖于抽象和接口,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
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就要求我们在编程的时候针对抽象类或者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具体实现编程 - 接口分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中 - 迪米特原则(最少认知原则,Principle of Least Knowledge)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
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
23种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分为三类23种
创建型(5种):工厂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原型模式、构建者模式
结构型(7种):适配器模式、装饰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为型(11种):模板方法模式、策略模式、观察者模式、中介者模式、状态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迭代器模式、访问者模式、解释器模式、备忘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