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概述
1、支付结算的意义
- 定义:支付结算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无论哪一类经济活动都必须伴随着货币的给付和结清)
- 方式:现金结算、银行存款转账结算。
- 意义:现在除规定结算需用现金外,大部分的结算都采用了转账结算的方式。有利于银行集聚资金、 稳定和扩大信贷资金 来源,充分发挥 支付中介 、 资金清算 中介、“社会簿记”的只能。
2、支付结算的原则
-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 银行不垫款:银行出于中介地位,只负责将款项从付款人打到收款人账户中,银行不承担垫款责任。
3、支付结算的种类
分为票据、结算凭证、信用卡三种。
- 票据 :支票、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 结算凭证 : 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 信用卡
支付结算时因地域的不同分为:同城和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