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银行往来及资金清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概述
主要解决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各个商业银行间、各个商业银行内部清算业务。
1、银行往来资金清算
- 同一银行各个部门不同系统之间进行资金往来。
- 商业银行间经常进行资金融通、相互拆借。
- 商业银行吸收的一般存款要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
- 商业银行吸收的财政性存款,必须全部缴存中央银行。
- 中央银行为各个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清算服务
- 银行往来包括:央行与商业银行;各个商业银行间;同一银行不同系统间。
2、银行资金清算模式
序号 | 系统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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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行往来系统 | 异地资金划拨 |
2 | 人民银行手工联行系统 | 未开通电子账户的各个区域的跨行和跨区域划拨 |
3 | 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 | 个行之间的贷记资金划拨业务 |
4 | 票据交互系统 | 银行之间的票据往来 |
5 | 现代化支付系统 | 大额实时支付、小额实时支付 |
6 | 银行支付系统 | 银行跨行支付的结算。 |
第二节、资金汇划清算的核算
1、资金汇划清算的业务范围和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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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承担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汇票、银行卡、储蓄旅游支票、内部资金划拨、其他总行批准的款项和资金清算,对储蓄、银行卡异地村通兑业务的资金清算,同时办理有关的查询、查复业务。 -
资金汇划系统的结构
类型 功能 经办行 实际办理资金业务的地方。汇划业务的发生行为发报经办行,汇划业务的接受行为为接收经办行 清算行 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的行。各个二级分行和一级分行都是清算行。清算行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清算。 省区分行 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用金户,不用于汇划款项的清算,只办理系统内资金的调拨和内部资金利息的汇划。 总行清算中心 主要办理各个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各个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拆借、账户对账等账务的核算与管理。 -
基本做法和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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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做法: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管。
做法 说明 实存资金 是指以清算行为单位再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用于汇划款项的资金清算 同步清算 发报经办行通过其清算中心经总行清算中心将款项汇划给收报经办行的同时,总行清算中心根据每天各行汇入汇出的情况,从各清算行备付资金账户付出资金或存入资金,从而实现各个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分级对账,各管各的”== 头寸控制 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保证足额存款,总行清算中心对各行汇划资金进行实时集中清算。清算行备付金额不足时,二级分行可向管辖省区分行借款,二级或一级分行备用金不足时可向总行借款。 集中监管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中,总行清算中心对汇划过程中往来数据发送、资金清算、储备金存款账户资金情况、行际间查询、查复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
处理程序
清算行处于中转地位,纪要向总行上报,也要想支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