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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编写规范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体制度。
制度起草时须严
格遵循规范进行起草,公文印发时的制度附件也须符合本规范。
制度汇编或单行本的印刷版式、
打印设置、
装订要求须遵照
公司的印刷要求进行排版、印刷、装订,此处不另行规范。
第二条
制度编写总体要求
(一)依法合规:
制度应正确体现法律法规、
相关政策及公
司上位制度要求,不得与上位规定存在矛盾或冲突。
(二)全面具体:
制度应将所涉业务逐一阐明,制度内容详
尽,流程明确,体现闭环管理的思路。对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操
作步骤、评价标准等要具体、明确。
(三)严谨规范:
制度撰写时应按照制度示例进行撰写,符
合格式规范。
制度的行文用语应尽量准确,
不使用弹性语言和模
糊性描述。
第三条
制度标题规范
(一)
制度统一按照
“适用范围
+
制度内容
+
体现制度级别的
名称”
进行命名。
“适用范围”
是指该制度施行时所涵盖的范围,
如“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
“制度内容”是
指该制度针对哪个领域或业务进行规范,
如
“煤矿安全管理”
等;
“体现制度级别的名称”
指符合相应级别的规范名称,
如
“章程”
,
“规定”
、
“办法”
、
“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