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以闵嗣鹤、严士健版初等数论教材为基础,重新温习数论知识,关注并用通俗化语言归纳重要知识点,选做部分课后习题,对不理解或复杂的部分可能会查阅其它教材(如二潘版等)但不作深究,以期对初等数论有更为深入的学习和理解。
第一节 整除的概念·带余数除法
定义:整除、因数、倍数
整除记号:”|“,如
定理1:传递性,
定理2:
定理3:定理2拓展为线性组合的情况,同理可证
定理4:除法定理
定义:不完全商、余数
习题选做:
习题3:若
证:假设
注:本题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初看以为是需要辗转相除或裴蜀定理来证,但考虑到第一节还没有公因数的概念,且结论也不如裴蜀定理强,只需要反证即可。
习题4:若a,b是任意二整数,且b不为0,证明:存在两个整数s,t使得:
证:首先证明存在性,不妨假设b>0,则由除法定理有
若
当b<0时,同理可证.
下面证明当b是奇数时,s,t是惟一存在的.
假设存在
从上述证明可看出,当b为偶数时,
第二节 最大公因数与辗转相除法
定义:公因数、最大公因数、互质或互素、两两互质(注意与普通互质区分!)
定理1:(公因数与最大公因数只需要讨论非负整数情况,由整除定义可证)
定理2:记A={0与b的公因数},B={b的因数},则A=B,(0,b)=b(只需证
推论2.1:
定理3: 设a,b,c是任意三个不全为0的整数,
辗转相除法应用:求最大公因数;借此推出最大公因数性质;解一次不定方程的工具
定理4:辗转相除中最后一个不等于0的余数即为(a,b)
推论4.1:a,b的公因数与(a,b)的因数相同(由定理4、定理3以及辗转相除可直接推出)
定理5:两个关于最大公因数的性质:
-
(对am和bm作辗转相除可证,也可以由裴蜀定理证得)
- 若
是a,b的任一公因数,则,当为(a,b)时,前式值为1(由性质1可证)
定理6:(关于多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先证
习题选做:
习题2:应用第一节习题3证明
证:
首先证明
因此
注:
- 此证法未利用辗转相除即证出裴蜀定理,但应用了辗转相除的结论或推论。
- 网络上可搜到教材课后答案里,在本题直接由
推出应有误,没有利用的最小正数特殊性。
习题3:应用第一节习题4证明任意两整数的最大公因数存在,并说明其求法。试用你所说的求法及辗转相除法实际算出(76501,9719).
证:第一节习题4结论为若a,b是任意二整数,且b不为0,则存在两个整数s,t使得:
新辗转相除法:
此时除数-1的绝对值1即为最大公因数。
辗转相除法:
习题4:证明本节(1)式(即辗转相除法联式)中的
证:只需证每两次除法后,余数至少减半,设
当n为正奇数时(
何时取等号?上述证明中可以看到,n为大于1的正数时,均无法取等号,因此只有n为0或1,即只做了一次或两次除法。当n为0时,只做了一次除法余数便为0,即
注:由此可联想到习题3中的新辗转相除法也有类似的结论,但没有2倍的系数。
【2020.10.14更新】:修改错别字,部分公式改为行间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