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出的价值有可能是负的吗?
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我们得定义价值,其次得定义劳动。
什么是劳动呢?什么是价值呢?
马克思说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
也就是说,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而价值的实体化只凝结于商品中,其它的都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及看不见也摸不着,这类商品交换被称之为服务贸易,也就是抽象的商品。也就是说人类的劳动只凝结于商品中,而商品分为货物和服务,实体和抽象。
接下来我们再定义什么是商品?
货物和商品是两个概念,虽然平时语义上相同,但是却有不同。
货物指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商品指用来贸易的物或者服务,被贴上价格标签,并明码标价的货物不是商品,只有那些被市场所承认,在市场中实现交易流通消费的货物才是商品,商品只有实现交换被需求方价值认可后才能体现其价值实现其价值,才能够被计量为价值。
我们看看GDP的定义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
什么是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
就是在一定时间内从最终销售端统计的进入消费领域的以货币所计量的商品和劳务总和。
明确点就是说,你在一年内生产了100量车,只卖出去了50量,那么价值统计GDP就是只统计这50辆车的,另外50辆就作为存货,什么时候卖出去什么时候计算,卖不出去就做报废处理。所以劳动价值必须被别人所认可才是价值,不能够由单方面定义。就如同你已经拥有一部手机了,我再给你一部手机,对你来说价值并没有什么变化,你为什么要为这个东西买单呢?
所以就是说,你通过肢体行为创造了货物,因为货物的价值没被承认,所以你的肢体行为的付出并不被认可为劳动,所以你的付出对自己的效能就是负的,而不能说劳动创造出的价值是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