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享单车须经审批方可投放
今天开始,包河区辖区内未通过审批的共享单车将进行集中清理,并移送到交警部门指定的停车场。记者昨天从包河区城管委获悉,该区发布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未获审批单车将禁止投放,并对获审批单车进行考核,考核不及格且拒不整改的运营企业,将通报至共享单车主管部门,减少其车辆的市场投放配额,直至清除出该区单车市场。
根据包河区城管委发布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省立儿童医院等8个重点区域和芜湖路(金寨路~孝肃桥)等10条重点道路被列为考核必查范围。其中,8个重点区域为省立儿童医院、市三院、稻香楼宾馆、芜湖路万达广场、安徽大剧院、望湖城区域、高铁南站、汽车南站周边;
10条重点道路为芜湖路(金寨路~孝肃桥)、龙川路(金寨路~南上海路)、祁门路(金寨路~包河大道)、黄山路(金寨路~宁国路)、南一环路、南二环路、马鞍山路(长江路~南二环路)、宿松路(绩溪路~龙川路)、望江路(金寨路~南二环路)、徽州大道(环城路~南二环)。
在此次考核中将OFO单车、摩拜单车、哈罗单车、青桔单车、享骑电动单车、小黄蜂电动单车等6家共享单车(电动车)运营品牌相关企业列为考核对象。王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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