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SD中启用Billing plan(发票类型FAZ)产生预收款请求,然后F-29对预收款请求清帐产生正式预收款过账的预收款处理方式,在有税率的情况下,SAP标准处理流程是F-29对预收款请求清帐时,就会计算税金,并过账到税金科目,然后在开具正式发票时,将税金科目和预收款科目同时转入应收款贷方,实现预收款清帐。这种处理方法在国外可能没有问题,但在国内会存在一定问题,因为国内收到预收款一般不需要体现税金,因此需要特殊处理。其中的一种方法是F-29清帐预收款请求时,将税码更改为X0,并把预收款金额手工更改为含税金额(因为Billing plan的金额总是净值),这种处理方式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是全额预收款,则开具正式发票时,可能出现系统报错“VF525 Total of down payment
to be billed too high”,这是因为开具正式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对预收款清帐转入应收款贷方,但此时如果F-29已修改税码为X0,且按含税金额全额预收款,系统则会按照含税金额再次乘以税率计算税额,就会出现VF525的错误,这时的处理方法通常是SD对发票类型FAZ单独设置定价过程,然后通过定价过程中的“Requirement”增强,使税在Billing plan下的Billing rule=4或5的时候不显示,从而保证可正常产生会计凭证。
备注:据说如果销售价格为含税价,则预收款请求发票的税额会自动清零,不增强也可以的。不过此时使用SAP提供本地化金税接口会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即金税接口导出时会同时导出预收款请求的发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