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4、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5、复审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第八条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 请求人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额缴纳有关费用。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经专利局批准的,缴纳数额为批准减缓后的剩余部分。

第十一条 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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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1: 如果拟合曲线下降太快,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学习率过大:学习率过大会导致每次更新的幅度过大,使得模型在训练过程中很难收敛。可以适当小学习率,让模型在训练过程中更加平稳地更新。 2. 模型复杂度过高:如果模型过于复杂,容易出现过拟合现象,导致训练误差很小,但测试误差很大。可以尝试小模型的复杂度,例如少隐藏层的数量或神经元的数量。 3. 数据量不足:如果数据量不足,模型容易出现欠拟合现象,导致训练误差无法很好地收敛。可以尝试增加训练数据量,或者使用数据增强的方法来扩充训练数据集。 4. 正则化不足:正则化是一种可以少模型复杂度的方法,可以防止模型出现过拟合现象。可以尝试增加正则化项的权重,例如L1或L2正则化。 总之,如果拟合曲线下降太快,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回答2: 在拟合过程中,如果拟合曲线下降得太快,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方法来缓下降速度。 1. 调整学习率:学习率是控制每次参数更新的步长,如果学习率设置过大,会导致每次更新的幅度过大,从而拟合曲线下降过快。可以尝试降低学习率,使得每次参数更新更为平缓,缓曲线下降速度。 2. 增加训练数据:增加更多的训练数据可以提供更多的样本信息,轻过拟合的问题,使得拟合曲线更为平缓。可以通过收集更多的数据或者通过数据增强技术来增加训练数据量。 3. 增加正则化项:正则化是一种常用的轻过拟合问题的方法,通过在目标函数中引入正则化项,可以少模型复杂度,使得拟合曲线更平缓。可以尝试在损失函数中引入L1或L2正则化项。 4. 修改网络结构:如果拟合曲线下降过快,可能是网络结构过于复杂导致的。可以尝试少网络的层数或参数量,简化网络结构,从而缓拟合曲线的下降速度。 5. 使用更好的优化算法:优化算法对拟合曲线的下降速度有直接影响。可以考虑使用传统的梯度下降算法以外的优化算法,如动量优化算法、Adam算法等,来获得更好的拟合结果。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以上方法,在保证拟合质量的前提下,调整拟合曲线下降速度。 ### 回答3: 在拟合过程中,如果拟合曲线下降得太快,可能意味着模型过度拟合了数据,或者学习率设置过高。为了缓拟合曲线的下降速度,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1. 调整学习率:学习率决定了参数更新的步长,如果学习率设置过高,模型容易错过最优解并导致曲线下降过快。可以逐步小学习率,慢慢逼近最优解,以缓曲线下降速度。 2. 增加正则化项:通过加入正则化项(如L1正则化、L2正则化)来抑制模型的复杂度,防止过度拟合。正则化惩罚项可以使得拟合曲线下降速度慢,并更好地适应训练数据。 3. 增加训练数据量:如果训练数据量较少,模型可能更容易过拟合。增加训练数据可以降低过拟合风险,使得拟合曲线下降速度慢。 4. 提前停止训练:通过监测验证集上的性能表现,当验证集误差不再下降或开始上升时,可以提前停止训练,以避免模型过度拟合。 5. 调整模型复杂度:如果模型过于复杂,容易导致过拟合和拟合曲线下降过快。可以考虑少模型的复杂度,降低拟合曲线下降速度。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方法可以调整学习率、增加正则化项、增加训练数据量、提前停止训练或调整模型复杂度,以缓拟合曲线下降的速度,从而更好地拟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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