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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百家号“新华路知事”说:
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就业形势严峻。国家因此推出了各种应对措施,笔者认为,国家可以推出“满30年工龄必须退休”的政策!
以“工龄”代替“年龄”的退休政策,一方面可以对接“公务员满30年即可申请退休”的规定,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很多人的退休愿望,最主要的是腾出一部分就业岗位,给年轻人提供就业机会。
对此,还可以推出相关退休政策:比如,符合满30年工龄且子女毕业于“双一流”高校者,可直接“顶替上班”;如果其子女毕业于其他本科院校,可通过“录取考试”选拔合格者“顶替上班”。
总之,让工龄满30年者退休,弊大于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政策适合于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对于处级以下干部不可搞变通,要采用“一刀切”的措施一律退休!
读着给力吧?
看重点:以“工龄”代替“年龄”的退休政策,一方面可以对接“公务员满30年即可申请退休”的规定,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很多人的退休愿望。
这话说得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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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澎湃新闻*澎湃号煞有介事地报道了一个不是新闻的“新闻”:
因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不是新闻,这在企事业单位延续多年,没有新闻价值。
倒是公务员的提前退休叫人恍若隔世,羡慕不已。
公务员两种退休方式:一种是法定退休,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任免机关命令其退休;一种是自愿退休,即具备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条件之后,可自愿申请退休。
国家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2)工作年限满30年的。确立自愿退休的方式,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新的特点。这样可以使部分服务年限较长、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公务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前退休。
据说,国家规定,参公管理的单位,也适用此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属于财政全供,应该又有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难道不包括教育教学吗?),百分之百应该划到参公单位,然而非常遗憾的是,我们的组织部门就是不划,也就是说,教师教龄年满30年想退休,没门,不可能,是做梦。
换句话说,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但在“工作年限满30年提前退休”这个待遇面前,教师要低一等,低得喘不过气来。
这公平吗?公正吗?于法有据吗?违不违宪?
上篇文章发在大号里,我说计划打一场官司,要为“工作年限满30年提前退休”鼓与呼,甚至完全可以把其中的“提前”两个字去掉。但是,查找了若干法律法规规定,咨询了有关人士,我还没有知道有利于诉讼的答案。
不过,我坚信,从无到有,一切皆有可能,一切都会刚刚开始。要鼓足信心,要坚定信念,要充满斗志,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我们是会争取到这个权利的,因为我们质问:为什么公务员有这个“福利待遇”,而教师没有?难道这不荒唐吗?不无耻吗?
废话不再多说,志同道合者,请勇敢站出来,让我们一起努力,为争取这个和公务员平等的权利而奋斗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