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基本规定
2、系统构成
3、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4、设备选型与设置
l 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不应低于摄像机靶面最低照度的50倍;
l 黑白摄像机: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不高,要求图像清晰度较高;
彩色摄像机: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不高,若要用彩色摄像机,需要设置附加照明装置;附加照明装置的光源光线宜避免直射摄像机镜头,以免产生晕光,并力求环境照度分布均匀;附加照明装置可由监控中心控制;
l 在监视目标的环境中,可见光照明不足,或者摄像机隐蔽安装时,可选用红外灯做光源;
l 监视目标的照度变化范围大,或者需要逆光拍摄时,需要选用具有自动电子快门的摄像机;
l 摄像机镜头安装宜顺广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避免逆光安装,当必须逆光安装时,宜降低监视区域的光照对比度或选用具有帘珊作用等具有逆光补偿的摄像机;
l 摄像机设置的高度,室内距离地面不应低于2.5米,室外距离地面不应低于3.5米,室外如采用立杆安装,安装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要求;
l 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设置在电梯轿厢门侧顶部左或右上角,能有效监视乘员的体貌特征;
l 固定焦距镜头:用于固定目标监视的摄像机;
长焦镜头:监视目标离摄像机距离较大;
变焦距镜头:在需要改变监视目标的观察视角或者视场范围较大;
广角镜头:监视目标距离摄像机距离较近,并且视角较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