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钢结构计算
2-5-1
钢结构计算用表
为保证承重结构的承载能力和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
应根据结构
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应力状态、连接方法、钢材厚度和工作环境等
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适的钢材牌号和材性。
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
Q235
钢、
Q345
钢、
Q390
钢和
Q420
钢,其质量
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 700
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
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
尚应符合相应有关标准的规定和
要求。对
Q235
钢宜选用镇静钢或半镇静钢。
承重结构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
伸长率、
屈服强度和硫、
磷含量的合格保
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
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
保证。
对于需要验算疲劳的焊接结构的钢材,
应具有常温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当
结构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
0
℃但高于
-20
℃时,
Q235
钢和
Q345
钢应具有
0
℃
C
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对
Q390
钢和
Q420
钢应具有
-20
℃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当结构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
-20
℃时,
对
Q235
钢和
Q345
钢应具有
-20
℃冲击韧
性的合格保证;对
Q390
钢和
Q420
钢应具有
-40
℃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对于需要验算疲劳的非焊接结构的钢材亦应具有常温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当结构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
-20
℃时,对
Q235
钢和
Q345
钢应具有
0
℃冲击韧
性的合格保证;对
Q390
钢和
Q420
钢应具有
-20
℃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