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的视觉平衡
刘永东
内容摘要:现代设计思维核心的最重要因素便
是人的心理,设计构思所表达出来的形式和心理的
感应是现代设计的美学基础,它使设计的物质机能
和效用功能更为深化,使心理反映和信息传达紧密
结合在一起。
关键词:艺术设计视觉平衡设计心理
视觉平衡是指设计中的心理反映,对设计进行
理论研究,离不开对设计心理的研究。
在艺术设计过程中,视觉形式总是伴随着心理
反映而产生的,现代设计思维最重要的因素便是人
的心理。设计构思所表达出来的形式和心理感应是
现代设计的美学基础,它使设计的物质机能和效用
功能更为深化,使心理反映和信息传达紧密结合在
一起。
从物理学上说,如果作用于一个物体上的各种力互相抵消,这个物体便处于平衡状态。格式塔心理学同样也适合于视觉平衡,即任何有一定边界的视觉图形,都具有一个支撑点或重心。即使最不规则的物体,也可以找到支撑点。其理论和心理测试的结果是:
只有当外部的刺激使大脑视皮层中的生理力的分布达到可以互相抵消的状态时,眼睛才能体验到平衡。
但物理平衡与视觉平衡之间存在着差别,那就是在设计中的点、线、面、色彩等因素形成的视觉平衡值。例如,设计作品左半部是蓝色,右半部是红色,其面积大小在物理方面达到了平衡,然而在色彩方面,左右却是极不平衡的。同理,与此“形”无关的“元素”出现在作品中的另一位置上,哪怕只是一个“点”,也会使这个十分不平衡的形达到视觉上的平衡。
在设计作品中,点、线、面、色彩等元素一经确立,任何改变都可以打破视觉的平衡,实际上,视觉平衡即是视觉传达符号的诸元素在作品中构成的一种平衡的分布状态。
然而平衡又是由重力和方向两个因素确立的。首先重力是由位置决定的,当设计的主要元素位于整个作品的中心位置或位于中心的垂直轴线上时,它所具有的结构重力就小于当其远离主要轴线时所具有的重力;一个位于构图上方的元素,其重力要比位于构图下方的事物的重力大。同样,一个位于构图右方的元素,其重力要比左方的大。另外,我们还可以用物理学中的杠杆原理来解释设计构图中的重力现象:设计元素越是远离平衡中心,其重力就越大。重力还取决于大小,在其它因素相差无几的情况下,物体愈大,其重力就愈大。对明度来讲,明度深的比明度浅的要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比重对重力的影响,谁都不会把一团棉花看得比一块铁要重。对熟知元素的感受,依赖人的知识而下结论。
方向同重力一样,也能影响平衡。因为方向也同重力一样,深受位置的影响。一个被拉长了的图形,只要它的空间位置离开垂直轴或水平轴,就会显示出向垂直轴或水平轴方向的拉力,在某些情况下,也会显示出向对角线回归的拉力。设计中所包含的特定形状,都具有自己的轴线,这些轴线能产生一股具有方向的力,
任何一个设计都是通过各种力的相互作用而构成整体的视觉平衡,由色彩形成的重力,也许会被位置所产生的重力抵消;由轴线的方向产生的力,有时会被一个趋向于中心的拉力抵消;由这些力的关系所造成的复杂性,对于设计作品中的生命力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设计作品中所达到的平衡,是构成人类生活的那些反复出现、重迭发生、永远无法企及的平衡幻觉,因为设计是为了得到一种由方向性的力所构成的关系。在这一式样中,那些具有方向的力是平衡的、有秩序的和统一的。
设计作为信息传达的最终结果,从视觉平衡的角度上看,从可能形成的无限多个力的作用式样中,选择和设计了其中之一,而对这一具有特性的样式,进行一番组织之后,使它达到了必然和最终的形态。
然而设计的主要意图不只是为了获取平衡或和谐的形式关系,它传达的内容才能最终决定选择何种形式,以平衡它的功能。因此,如果把上述理论的阐述看作是设计中只需要平衡的话,设计将陷入到毫无生命和感染力的局面之中。实际上,平衡体现了视觉传达“静”的状态,另一方面,“动”则构成了一种“不平衡”的状态,是让设计产生运动感,而具生气和感染力。构成设计中的形式,往往是用这种强烈的动静对比的方法,突出形象的特征和强烈的节奏感。例如在彩陶纹样中,常常是曲线和直线并列运用,或者是将运动的形象置于框架的格式之中,这种强烈的形式对比格外引人注目。平衡的原理在设计形式的构成中是核心。若纹样不平衡,则以色彩的轻重达到平衡,或以文字达到平衡,或者以局部的调整来达到平衡。高超的设计总是在不平衡中求得平衡。任何设计的元素都可构成作品中的不平衡,但往往设计中的奇、险都是借助不平衡的这一手法来实现的,如形态、明度、色彩、空间的不平衡等,设计中只要突出其中一个方面,就会有险意,就会产生较强烈的形式感。因此,视觉平衡与不平衡的因素,为现代设计思维、设计心理、设计形式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探索空间。
参考文献:
①郭茂来:《视觉艺术概论》,人民美术出版社,北京,2000。/②尹定邦:《设计学概论》,湖南科技出版社,长沙,2004。/③(美)
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滕守尧、朱疆源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84。
刘永东湖南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