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开始重新捡起《Java》的基础,简单学习了Java中的重写与重载!
重写:重写是子类对父类中已经存在的方法(已经在父类中有过定义)进行重新具体化(方法体)的过程。重写的方法有一些具体的要求(“两同两小一大原则”):
1、重写的方法名和参数列表要与父类中的方法名和参数列表相同(“两同”);
2、子类方法的返回类型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类型;
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小于父类方法抛出的异常。(两小)
3、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大于父类方法的访问权限。(一大)
重写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1、定义为static、final的方法不能重写;但定义为static的方法可以再次声明(个人理解为重载);
2、同包情况下,子类可以重写父类中定义为final和private的所有方法;
3、不同包的情况下,子类只能重写父类中声明为public和protected的非final方法;
4、构造函数不能重写。
(更多详情可以查看“菜鸟教程”)
重载:同一个类或者子类定义的方法名相同但参数列表不相同的过程。
重载的要求: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同(参数类型、参数数量、参数顺序)(注:参数顺序需要参数的类型是不同的,形如 a(int t,char r)和a(char r,int t)可以,而a(int t,int b)不能使用参数顺序重载)
Ps:只是返回值不同不构成重载。(Java以以方法名和参数类型作为方法签名,没有返回类型)。
如有错误,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