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之继承与派生

1.类的继承与派生

1.1 类的继承

  • 多继承和单继承:一个派生类只有一个直接基类称为单继承: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1{};一个派生类可以同时有多个基类称为多继承: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1, private Base2{}
  • 直接基类和间接基类:直接参与派生出某类的基类称为直接基类,基类的基类甚至更高的基类称为间接基类。
  • 指明继承方式:除了要指定基类外,还需要指定继承方式。继承方式规定了如何访问从基类继承的成员,系统默认的是私有继承

1.2 类的派生

  • 吸收基类成员:在派生过程中,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都不能被继承,派生类继承除析构函数和构造函数之外的所有非static成员
  • 改造基类成员
    a.访问控制问题:主要依靠派生类定义时的继承方式来控制。
    b.覆盖和隐藏:覆盖是指派生类函数覆盖基类函数,特征是:不同的范围(分别位于派生类与基类)、函数名字相同、参数相同、基类函数必须有virtual 关键字。隐藏是简单地在派生类声明一个和基类数据或者函数同名的成员。
  • 添加新的成员添加新的成员是继承和派生的核心,是保证派生类在功能上有所发展的关键。由于基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不能被继承,因此需要实现一些特别的初始化和扫尾清理工作,就要在派生类中加入新的构造和析构函数。

2.访问控制

2.1公有继承

  • 公有继承:当类的继承方式为公有继承时,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的访问属性在派生类中不变,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直接访问。

2.2 私有继承

  • 私有继承:当类的继承方式为私有继承时,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的访问属性在派生类中变为私有成员,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直接访问。
  • 在私有继承情况下,为了保证基类的一部分外部接口特征能够在派生类中也存在,就必须在派生类中重新声明同名的成员,利用派生类对基类成员的访问能力,把基类的原有成员函数的功能照搬过来。这种在派生类中重新声明的成员函数具有比基类同名成员函数更小的作用域,因此在调用时,根据同名隐藏的原则,自然会使用派生类的函数

2.3 保护继承

  • 保护继承:当类的继承方式为保护继承时,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的访问属性在派生类中变为保护成员,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直接访问。
  • 基类中的保护成员有可能被它的派生类访问,但是绝不可能被其他外部使用者(比如说程序中的普通函数、与Point类平行的其他类等等)访问。如果合理利用保护成员,就可以在类的共享和成员隐蔽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实现成员隐蔽,又能方便继承,实现代码的高效重用和扩充

3.类型兼容原则

3.1 定义以及三种使用情况

  • 定义:类型兼容规则是指需要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公有派生类的对象来替代。
  • 使用情况class B{...} class D:public B{...}B b1, *pb1; D d1; 。 这时候:
    a.派生类对象直接隐藏转换为基类对象,即用派生类对象从基类中继承来的成员,逐个赋值给基类对象的成员:b1 = d1;
    b.派生类的对象也可以初始化基类对象的引用B &rb = d1;
    c.派生类对象的地址也可以隐藏转换为指向基类的指针pb1 = &d1;

3.2 类型兼容原则引进的意义

  • 意义:由于类型兼容原则的引入,对于基类以及公有派生类的对象,可以使用相同的函数统一进行处理,因为当函数的形参基类的对象(或引用、指针)时,实参可以是派生类的对象(或引用、指针)。但是通过基类类型指针,却只能访问到基类的成员,而不是派生类的同名成员函数,也就是不能实现多态。例如: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Base{
   
	public:
		void display() const{
   cout<<"Base:display()"<<endl;}
};
class Derived:public Base{
   
	public:
		void display() const{
   cout<<"Derived:display()"<<endl;} 
};
class Derived2:public Derived{
   
	public:
		void display() const{
   cout<<"Derived2:display()"<<endl;}
};
void fun(Base *ptr){
    //参数为指向派生类对象的基类指针; 
	ptr->display();
}
int main(){
   
	Base base;
	Derived derived;
	Derived2 derived2;
	
	fun(&base);     //利用Base对象的指针调用fun函数; 
	fun(&derived);  //利用Derived对象的指针调用fun函数; 
	fun(&derived2); //利用Derived2对象的指针调用fun函数; 
	return 0;
	//输出为:
	//Base:display()
	//Base:display()
	//Base:display()
	//存在问题:通过基类类型的指针,
	//却只能访问到从基类继承的成员,无法实现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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