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继承
-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总是调用一个基类的构造函数。可以使用初始化器列表语法指明要使用的基类构造函数,否则将使用默认的基类构造函数。
- 派生类对象过期时,程序将首先调用派生类析构函数,然后再调用基类函数
derived::derived(type1 x, type2 y) : base(x, y){}
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
---|---|---|---|
公有继承 | public | protected | 不可见 |
保护继承 | protected | protected | 不可见 |
私有继承 | 不可见,基类内部可用 | 不可见,基类内部可用 | 不可见 |
派生类与积累之间的特殊关系
- 派生类对象可以使用基类的公有方法
- 基类指针可以在不进行显示类型转换的情况下指向派生类对象
- 基类引用可以在不进行显示类型转换的情况下引用派生类对象
- 函数参数为基类引用或者基类指针,可以用于基类对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