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相关

毕业生就业相关概念

就业词语

生源地

生源地是指高考前常住户籍所在地:XX省xx市

毕业去向

就业:第三方协议(户档迁到单位):派遣至单位

代码:
10(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11(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派遣

派遣是指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学校为其出具就业报到证,并在其毕业后将其户口档案关系转入接收单位的就业形式。其中对于接收单位,要求其具备能够接收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资格。

二分

二分是指毕业生毕业时由于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落实了灵活就业单位〔单位无法接收毕业生档案(如北京生源)或单位无法解决京外生源毕业生户口]、准备毕业后再参加研究生考试或申请出国等原因,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派遣回生源地区,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继续落实其就业或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

办理二分手续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请办理派遣手续。

就业材料

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的证明文件;

毕业生申请户口、报考公务员等的必备资料;

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由市教委统一印制

就业协议书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北京市教委修订后统一印发

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通称“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自签订日期起至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应载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此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目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有效期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

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接收函

接收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用人单位接收该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开具的表示接收该毕业生到单位工作的正式的书面证明材料。

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一式两份,分别称为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则放入档案案内封存。用人单位和高校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就业报到证要在毕业当年7月1日之后签发,签发日期为办理报到证当天,日期不得提前。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毕业生就业政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2013年7月1日起修订版实施。其中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试用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就业平等等环节的规定都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

相关政策

  1. 毕业生应在《就业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1年内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须原就业单位将毕业生档案退回学校,并出具书面解约材料。逾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2. 除北京、上海需要审批的地区,其余地区均可以直接派遣到单位或人事托管单位。
  3. 户口回原籍但去其它省签劳动合同就业的,填派遣数据时就业形式选“签劳动合同”,毕业去向选“二分” 。

湖北省接收高校毕业生政策

  1. 落实我省省直、中央在鄂单位的毕业生,请将其《报到证》直接签发至就业单位,档案、户口关系随同转往用人单位。

  2. 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如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或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3. 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得由本人自带或委托代交,应由高校负责寄送到用人单位或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4. 本函未尽事宜请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677752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
    邮 编:430070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改派

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更换用人单位并换发就业报到证的做法(毕业生户口和档案迁到新就业单位,不迁户档到新就业单位的不予受理改派,按照社会人员调动办理)。

  1. 申请改派至用人单位的,须满足毕业两年内和派遣1年内的两个基本条件。

  2. 毕业生申请改派的,须征得原单位的书面同意,且退回原就业报到证。

  3. 档案已发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须待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后,方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4. 非定向毕业生改派需提交申请材料:原就业派遣证上下两联、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改派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相关问题

户口迁移问题

因迁出错误引发户口改迁程序:申请改签需按照此模板起草“关于为XXX”办理更改户籍手续的函,先由所在研究所或院系盖章,连同户口迁移证一并交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去北京市教委办理改签手续。

报到证打印错误问题

报到证重新打印原件适用条件:

1、单位名称出现错别字

2、报到地址错误

3、单位名称上下级录入错误

4、二分抬头错误

5、因单位原因需修改

6、结业改毕业

申请重新打印报到证程序:

1、单位名称出现错别字

由学校直接在平台提交,派遣日期不变,退回原报到证上下联,无需其他材料。

2、报到地址错误

京外单位直接修改(同上),京外生源派遣北京单位需查验户口接收函,派遣日期必须在户口接收函之后。

3、单位名称上下级录入错误

派京外单位的,根据三方协议辨别,确因学校录入错误造成的,派遣日期不变,否则派遣日期应为修改当天;京外生源派遣北京单位需查验户口接收函,派遣日期必须在户口接收函之后。

4、二分抬头错误

确因学校原因造成报到证的二分抬头错误,可不变更派遣日期,否则应为修改当天。

5、因单位原因需修改

因单位原因需修改报到的,派遣日期应为修改当天,京外生源派遣北京的,还需要查验户口接收函。

6、结业改毕业

已派遣毕业生,按新的办理日期重新打印。二分的毕业生,若二分时已经毕业的,可以不修改报到证日期;若二分之后毕业的,则报到证日期按照新的办理时间。

报到证补办主要有五类:

1、专用备注

2、结业换毕业备注

3、退学备注

4、落户使用备注

5、补办备注

除上述五种情况外,北京市教委不予任何形式备注。有个别人才要求在报到证抬头打人才,备注打印单位名称的,一律在报到证抬头使用括号的形式。

报到证遗失证明

  1. 二分、派遣未报到的,补原件。

  2. 已转正定级的,补遗失证明。

    申请流程:学生向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就业指导中心在就业平台查询毕业生信息,

    有信息的:向北京市教委提交补办遗失证明的电子数据;并出具书面申请;学生本人持书名申请到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地址: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技园1号楼)

    就业平台内未查询到数据的:由学生本人联系北京市档案馆查询本人派遣数据,有数据的复印盖北京市档案馆公章,到国科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就业流程

就业报到

  1. 毕业生在所在院系或研究所领取上联就业报到证(粉色联)→凭就业报到证去户籍办领取户籍卡→落户北京的毕业生到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单位人事部门接收毕业生及学生档案(落户京外→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籍卡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单位人事部门接收毕业生及学生档案)
  2. 院系或研究所整理学生档案,将下联(白色联)就业通知书归入档案→档案管理部门转寄材料齐全的学生档案,缺材料者无法转档→单位人事部门接收毕业生及学生档案
  3. 注意事项:二分(派回原籍)的毕业生同样要办理派遣报到、落户手续。
  4. 毕业生如果在1月20日之前或6月20日之前完成《就业协议书》签约程序的毕业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籍系统维护自己的就业派遣数据,填写无误后选择提交,然后由研究所或院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审核,通过审核的提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委,教委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户口和档案迁移

  1.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两周内,经机要局或邮政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档案管理部门。签约单位若没有人事权,一般会将档案投递单位委托的人才机构接收。办理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档案投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属的毕业生就业

  2. 毕业生档案材料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材料的汇总,包括:高中材料、招生材料、学籍变动材料、奖惩材料、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成绩登记表、转正后的党团材料、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等。

    档案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所以毕业生要妥善处理档案。

系统填报

进系统,维护基本信息表:先保存后提交,提交后不能改

填报流程

需要先登录就业系统填报签约数据,然后才可以领取三方协议书,不填报签约数据无法领取三方协议书!签约数据用作派遣数据,数据在毕业生申请派遣之前如有变动可以请研究所老师退回修改重新提交。

1、登录学校官网
2、点击系统导航“学籍管理”,进入学籍管理系统;

3、点击左侧菜单“个人信息”,系统显示个人学号列表;

4、点击学号列表中的档案操作“填写”,系统显示个人的档案列表;

5、点击个人档案列表中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表”,系统显示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6、点击“填报派遣信息”,准确填写派遣信息,先保存,再提交即可。

派遣前提条件:学籍毕业注册结束后,学生已取得毕业或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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