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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二,《复仇者联盟四:终局之战》(以下简称《复联4》)第一次早于北美市场,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传说那天晚上大约有三百万人,在深夜时分,涌入各大影院,热闹的盛况堪比过年。
据朋友圈来报,晚上11点的北京四环仍在堵车,上海的南北高架则以每小时18千米的速度在爬行……可能都在去看《复联4》的路上。从电影开播至今,朋友圈充斥着“看过”和“没看过求不剧透”的刷屏,还有对昂贵却座无虚席的灵魂拷问,比如这样:
200多块一张的电影票,竟然一票难求,过得都是什么样的日子?不仅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小编从微博相关话题的讨论中了解到:某四线城市网友,称自己家乡《复联4》的电影票也卖到150块了,并且同样爆仓!抢不到票!
其实不仅仅是电影,演唱会、音乐节、回家的火车票……我们也常常遇见“一票难求”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不听爱豆演唱会了吗?家也不回了吗?
当然不可以,“当你资助的孩子终于完成毕业设计,邀你共赏的时候”,怎么舍得因为买不到票就“鸽了他”?当你好不容易得到假期准备回家面对江东父老的时候,怎么能因为一票难求就不回家了呢?
所以,我们这个时代,应运而生了「转票」这个行为。
「转票」有个官方的说法,叫做「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行为。但是,「票据转让」的前提是出票人在票据上不得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转让后,收票人应向出票人清偿规定的金额和费用。然后收票人就可以合法承担票务上所表述的权利和义务了。
虽然市场的恶性竞争出现了不少黄牛,让我们在「转票」的时候遇见更对的选择和陷阱。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社交媒体、二手平台等都分担了一部分「转票」事物,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转票」空间,让「票据转让」这个行为越来越普及化。
另外,「票据转让」这个行为是有一定折损的。举个栗子:二手的票务一般是低于市场购买价的。这个折损差价一般是由时间(急于出手)和市场(某场电影明天就下线…)决定的。另一方面,折损也为收票方降低了「转让风险」,加快了物品的流通。
总而言之,「票据转让」这种行为是每个持票人应有的权利,持票人有权决定把手中的票务转让给谁、转让的时间、转让的方式等。一旦约定好转让,持票人将不再具有这个票务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而是将这些权利和义务转向了受让方。这期间虽有价格折损,但确实可以加快物品的流通和金钱的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