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编程介绍
1.两大编程思想
- 面向过程
- 面向对象
2.面向过程编程 POP
- 面向过程就是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使用的时候再一个一个的依次调用就可以了。
3.面向对象编程 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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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是把事务分解成为一个个对象,然后由对象之间分工与合作。(简单来说,面向对象是以对象功能来划分问题,而不是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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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向对象程序开发思想中,每一个对象都是功能中心,具有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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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编程具有灵活、代码可复用、容易维护和开发的优点,更适合多人合作的大型软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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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特性:
(1)封装性
(2)继承性
(3)多态性
4.面向过程和面向对象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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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过程:
优点:性能比面向对象高,适合跟硬件联系很紧密的东西,例如:单片机就采用了面向过程编程。
缺点:没有面向对象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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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
优点: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由于面向对象有封装、继承、多态的特性,可以设计出低耦合的系统,使系统加灵活、更加易于维护。
缺点:性能比面向过程低。
ES6中的类和对象
1.类 class
- 在ES6中新增加了类的概念,可以使用class关键字声明一个类,之后以这个类来实例化对象。
- 类抽象类对象的公共部分,它泛指某一大类(class)。
- 对象特指某一个,通过类实例化一个具体的对象。
2.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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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avaScript中,对象是一组无序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所有的事物都是对象。例如:字符串、数值、数组、函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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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是由属性和方法组成的:
属性:事物的特征,在对象中用属性来表示(常用名词)。
方法:事物的行为,在对象中用方法来表示(常用动词)。
3.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1)抽取(抽象)对象共用的属性和行为组织(封装)成一个类(模版)。
(2)对类进行实例化,获取类的对象。
4.创建类
- 语法:
class name {
//class body
}
- 创建实例:
var xx = new name();
注意:类必须使用new实例化对象。
5.类 constructor 构造函数
- constructor()方法是类的构造函数(默认方法),**用于传递参数,返回实例对象,**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没有显示定义,类内部会自动给我们创建一个constructor()。
6.注意点
- 通过class关键字创建类,类名习惯性定义首字母大写。
- 创建类时,类名后面不需要加小括号;生成实例时,类名后面要加小括号;构造函数不需要加function。
7.类添加方法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name,age){ //constructor构造器或者构造函数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say(){
console.log(this.name + 'Hello!');
}
}
- 类里面的所有函数不需要写function。
- 多个函数方法之间不需要添加逗号分隔。
类的继承
1.继承
-
定义: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一些属性和方法。
-
语法:
class Father{ //父类
}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子类继承父类
}
2.super关键字
- super关键字用于访问和调用对象父类上的函数,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
- 利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
class Father {
constructor(x,y){
this.x = x;
this.y = y;
}
sum(){
console.log(this.x + this.y);
}
}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constructor(x, y){
super(x,y); //调用了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
}
var son = new Son(1,2);
son.num(); //打印结果为:3
- 利用super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
class Father {
say(){
return 'Father';
}
}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这样子类就继承了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say(){
console.log(super.say() + 'Son');
//super.say()就是调用父类中的普通函数 say()
}
}
var son = new Son();
son.say(); //输出结果:FatherSon
-
继承中的属性或者方法查找原则:就近原则。
(1)继承中,如果实例化子类输出一个方法,先看子类有没有这个方法,如果有就先执行子类的。
(2)继承中,如果子类里面没有,就去查找父类中有没有这个方法,如果有,就执行父类的这个方法。
-
子类不但继承父类的属性/方法,还扩展了自己的属性/方法:
语法:
class Person { //父类 constructor(surname){ this.surname = surname;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子类继承父类 constructor(surname,firstname){ super(surname); //调用父类的constructor(surname) this.firstname = firstname; //定义子类独有的属性 } }
注意: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使用super,必须放到this前面(必须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再使用子类的构造方法)。
8.三个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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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S6中,类没有变量提升,所以必须先定义类,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
-
类里面的共有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使用。
-
类里面的this指向问题:
constructor里面的this指向实例对象;方法里面的this指向这个方法的调用者。
<body>
<button>
点击
</button>
<sctipt>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uname,age){
this.uname = uname;
this.age = age;
this.btn = document.querySelector('button');
this.btn.onclick = this.say; //不能加小括号变成this.say(),因为加了小括号
//就会立即调用该方法,不加小括号才能达到点击按钮后才调用该方法的目的
}
say() {
console.log(this.uname); //该this指向btn,因为这个按钮调用了这个函数,所以输出结果为:undefined。
//如果想要这里输出上面constructor()中定义的unman,则可以通过声明一个全局变量 //(that),然后在construcotr()方法中定义该变量(var that = this)实现。
}
}
var person = new Person('andy',22);
</sct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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