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鹏程计划科技人才奖励政策

深圳鹏程计划作为一项旨在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重要政策,其奖励措施尤为引人注目。为了激励更多优秀科技人才投身于深圳的创新发展,鹏程计划提供了一系列丰厚的奖励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奖励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经济补贴、住房优惠、职业发展支持等方面,以帮助科技人才更好地了解和享受这些福利。

深圳的 “鹏程计划” 科技人才奖励政策主要是大鹏新区实施的,以下是其相关内容:

1、奖励类别与金额

“鹏程计划” 科技人才按照 “以事定岗、按岗聘用” 原则由用人单位聘用,分为 A、B、C、D 四个类别。获评该计划的科技人才,最高可给予 180 万元岗位奖励。

A、B、C 类科技人才任期 5 年,可以柔性引进使用人才(不超过 30%);D 类科技人才任期 3 年,应全职引进。

2、申报条件

1)设岗单位: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文化体育领域外,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等科技领域设置工作岗位的、依法在大鹏新区注册登记并正常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推荐人选

专业水平方面,科技人才聘用对象应当具备与该岗位任务目标相匹配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鼓励用人单位引进聘用海外优秀专家人才。

基本条件上,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聘任 A、B、C、D 类科技人才时,年龄分别不超过 70、60、50、40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工作条件分为全职在大鹏新区工作、尚未全职引入、选择柔性引才等不同情况,各自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全职工作的应与设岗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大鹏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等。

3、其他待遇与规定

获评后,可以获得 “大鹏英才卡”“大鹏候鸟卡”,按规定享受住房、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相应服务措施。

设岗单位应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对聘用对象的履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的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会影响岗位奖励的发放。例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其当年度岗位奖励;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其岗位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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