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解决方案

SAP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解决方案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二)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扣除率为9%。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三)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用于生产适用13%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10%,用于生产适用9%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9%。具体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9%)

此次遇到用户的需求为第三种情况中的“用于生产适用13%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10%”,对应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 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9%)

SAP实现方案:

1.FTXP 新增税码:JS,描述为:10% 应交税费-进项税(农产品核定扣除)

条件类型MWCN税率设定为10%,维护相应的总账科目。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2.VOFM新增采购定价例程905以及相应的代码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3.采购订单的定价过程里,条件类型ZWST进项税配置上例程905,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创建采购订单的效果如下:

税率选择JS, 进项税ZWST的税率从FTXP+例程计算出为-10%,
税额通过例程里的计算公式:含税价10%/(1+9%)-1 = -9.17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至此,已经解决了采购订单上进项税额的计算,但是在做发票校验时,勾选计算税额的情况下,系统还是会自动按照FTXP设置的10%进行计算,此时需要用户手工填写特殊的税额才行。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为了解决发票校验自动计算税额的问题,还需要一步对税收的定价过程做特殊处理。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4. VOFM新增税额的定价例程906以及相应的代码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注意点:
订单条件类型ZWST进项税在计算税额时,是基于含税价计算,公式为:税额 = 含税价 * 10% / (1+9%)

税收的条件类型MWCN在计算税额时,是基于净价计算,转换后的公式为:税额 = 净价 / 9.9

由于两者计算税额的公式不一样,最终可能会有1分钱的差异,也就是发票校验自动计算的税额可能会和采购订单上的税额差1分钱,这种情况需要用户手工进行调整。

所有的税码都会存在1分钱差异的问题,根本原因就是上面提到的计算公式的不同,就这个问题我还在测试,看看在计算税收的税额时,能否也基于含税价去计算,如果有结果了,我会再补充一个方案文档。

5.FTXP 进入JS税收的定价过程,条件类型MWCN配置上定价例程906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发票校验自动计算税额效果如下:

采购订单: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发票校验: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会计凭证: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 9
    点赞
  • 15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