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背景:客户采购部门和供应商签订的价格合同都是含税价体现,如果是13%的进项税,净价100CNY, 税率13%,那么价格合同就会显示113CNY,为含税价格。SAP系统默认要求输入100CNY为净价(不含税价格)。这种情况下,客户要求在SAP系统中也直接输入含税价格113CNY。为了满足客户的特殊要求,我们就需要更改SAP系统原来的默认逻辑,需要使用新的计算公式(例程)来解决。
含税价计算公式:含税价113CNY=不含税价格(净价)100CNY*(1+进项税率13%)
不含税(净价)计算公式:不含税价格(净价)100CNY=含税价113CNY/(1+进项税率13%)
价外进项税计算公式:价外进项税13CNY=不含税价格(净价)100CNY*进项税率13%
解决方案:在采购定价计算方案商引入新的含税价格计算例程,例程=公式=formula,需要开发人员将ABAP代码写入到例程中(已激活),然后在采购定价计算方案中进行绑定。
进项税税率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所购买的原材料的类别。一般情况下,进项税的税率有3%、6%和17%三种。此外,对于购进农产品的纳税人,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此外,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地区的不同分为三档: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或处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