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赖倒置原则
1)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变化)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
1)对拓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2)类模块应该是可拓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
1)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替换原则
1)子类必须能替换他们的基类。
2)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
1)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
2)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1)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2)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1)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从分界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1)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2)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3)减少系统中各个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