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
多个类存在相同的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的一个类,那么多个类不用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直接继承那个类就行.
1.定义:
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具有和父类相同的属性和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2.好处
- 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 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3.格式
calss 父类{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4.特点
- 子类继承父类,拥有和父类相同的属性和行为
- 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的非私有成员,不能直接访问父类的私有成员,如果要访问,只能间接访问,提供公共的Setter和Getter方法
- 类与类之间,只能单继承,不能多继承,可以多层继承
5.继承后的成员和构造方法
-
继承后的成员变量:
不重名:直接访问
重名:访问遵循就近原则 -
继承后的成员方法
不重名:正常访问
重名:优先调用子类的 -
继承后的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的方法名和类名是一致的.所以子类是无法棘齿城父类构造方法的
构造方法的作用是初始化成员变量的.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必须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
子类的构造方法默认有一个super(),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后,才可以给子类使用.
6.方法重写
父子类出现一模一样的方法(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果.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 方法重写应用场景:
父类中的方法无法满足子类的需求 - 方法重写的注意事项:
1.子类重写的方法权限不能低于父类的方法权限
private(本类中)<(default默认)(同一个包)<protected(本类和子类)<public(当前项目中)
2.一模一样
3.父子类中一模一样的静态方法不叫重写
7.super和this
父类空间优先与子类对象产生
super:代表父类的存储空间标识
this: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
-
访问成员:
this.成员变量
super.成员变量
this.成员方法()
super.成员方法() -
访问构造方法
this(实参) 本类的构造方法
super(实参) 父类的构造方法
二.抽象类
1.概述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的子类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中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
- 抽象类:有抽象方法的类.
- 注意
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
2.格式
- 抽象方法
public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 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类名{
}
3.抽象的使用
继承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
4.abstract注意事项
-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
如何完成实例化?
通过创建其子类对象,完成实例化
多态:Animal a = new Cat();
-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给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
-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必定是抽象类
-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5.不能和abstract共存的关键字有哪些(面试题)
- static:
静态方法可以被类名点的形式调用,但是抽象方法是没有方法体的,这样做没有意义,所以不能共存. - private:
表示私有的,被它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抽象方法要求子类必须重写,所以属于设计冲突 - final:
- 表示最终的意思,被它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但是抽象方法要求子类必须重写,所以属于设计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