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设计模式,很多人都听过什么23中设计模式,或者一些常见的模式名称,在Java中确实有23种设计模式,但是设计模式并不是随着Java的开发而产生的,它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是由无数的开发者总结出来的一些代码经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场合。
使用设计模式的目的:为了代码可重用性、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 设计模式使代码编写真正工程化;设计模式是软件工程的基石脉络,如同大厦的结构一样;
现在我们介绍其中的两种设计模式单例模式和代理模式
单例模式:该类的对象只能创建一个
以前在写代码时,我们可以在外面想创建几个对象就创建几个对象,但凡外界使用new 就可以创建新的对象,现在我们要杜绝外界使用new,不让外界创建对象则私有化构造函数:
class Demo{
private Demo(){}
}
现在外界不能创建对象,那么外界想要获得该类的对象调用该类的方法如何解决呢?——在内部创建该类的对象,因为内部可以调用构造函数,之前我们在介绍成员和静态的特点中可知,定义在类中的本类对象要用static进行修饰,那么就将创建的对象当做静态的成员变量,且对外还是不可访问的,即:
class Demo{
private static Demo d=new De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