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德国医疗保险在实施DRG支付中如何处理创新产品医保支付的策略,其在DRG医院支付系统中针对创新产品建立了一套“临时性支付-补充性支付-打包支付”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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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DRG支付模式
德国采用以法定医疗保险GKV(Gesetzliche Krankenversicherung,覆盖人口约88. 18% )为主,辅以私人医疗保险PKV( Private Krankenversicherungen)的医疗保障模式。
目前德国住院结算 98%都是按照DRG支付,医院财务收入中85%按照DRG支付,是国际上医院支付中基于DRG的支付份额最高的国家之一。
(一)德国G-DRG医院支付系统实施历程
2000年德国政府通过“法定健康保险改革法案”,规定2003年起引入G-DRG。G-DRG根据德国“医院财务法规17b”规定建立,在澳大利亚DRG基础上研发基于打包付费原则的新型医院偿付系统。从 2003 年起,部分医院自愿参加DRG试点,取代以往基于成本的计价系统,2004年全面实施。2005—2006年医院实施基于 DRG 定价的预算计划,2007 年医院统一实施基于DRG的医院偿付计划。此时州内各医院有各自的基础费率,直至2010年实施全州统一基础费率。
无论医院的所有权属于公立还是民营,G-DRG医院支付系统适用于德国所有医院;无论患者的医保类型是社会医疗保险还是商业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