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象指针
(1)对象的指针:对象存储空间的起始地址。
(2)定义指向类对象的指针变量的一般形式:
类名 *对象指针名;
(3)通过对象指针访问对象的成员的方法为: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或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3.this指针-自引用指针
定义:this指针使每个对象中隐藏的指针,当一个对象生成后,这个对象的this指针就指向内存中保存该对象数据的存储空间的首地址。在类的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这个this指针,就好像this指针是类的一个自动隐藏的私有成员一样。
4.类的组合
(1)定义:类可以将其他类对象作为自己的成员(称为对象成员)。
(2)对象成员的初始化
【1】创建类的对象时,如果该类有内嵌的对象成员,则各内嵌对象首先被自动创建。
【2】常采用成员初始化列表的方式来初始化内嵌对象成员。
组合类构造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
<类名>::<类名>(形参表):对象成员1(形参表),对象成员2(形参表)…//成员初始化列表
{}
-调用构造函数时先执行成员初始化列表
-类中有多个对象时,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执行顺序仅与对象成员在类中的声明顺序有关,与成员初始化列表给出的顺序无关,
-析构函数调用顺序与构造函数调用顺序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