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在封闭店肆或许listing 之前,都会先发出邮件正告,再采纳封闭举动,
但有时候也会遇到没有任何预警的状况下直接封闭的。
Listing 不会无故被封被约束,被封或约束的卖家或许存在以下的问题:
1、新建Listing 处于inactive 状况
一条Listing新建的时候,是处于inactive状况,这种状况一定要等到FBA 的货品到了亚马逊签收之后,才会显现active状况,并且前期亚马逊运营中心刚刚签收预备上架阶段,你的listing 在前台会显现in stock。
这种状况下买家依然可以下单,从客户角度来看,买家会认为亚马逊要好久才会配送,会大大影响订单量。
2、Inactive 缺货状况
当你的Listing FBA 库存售空之后,在后台会显现inactive 缺货状况,这种状况下常见的做法,把FBM 跟卖的库存放出来从我国直发,意图让断货的listing继续出单,起到稳定排名的效果。
3、产品变动,listing 没及时更新
有时候一款产品因为某种原因停售或许更新换代了,而卖家却没有及时更新listing,依然沿袭本来的,就或许会被亚马逊渠道判定为违规,或许被顾客投诉,导致你的listing 被封闭。
这种状况一般也是可以经过申诉处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商家新上架的产品类目与本来不一致,最好不要绑定本来的listing,否则很简单被封。
近期有卖家反响部分产品因产品安全问题被下架,亚马逊要求移仓换标才能康复,为什么会呈现这种状况?这就涉及到产品安全法ProdSG ,根本都是违反了第六条,本篇都是从欧盟法令条款上复制进行翻译的,我有进行略微的修改,或许翻译的不是那么精准,大家凑合看。
产品安全法ProdSG §6详解
(1)制造商,其授权代表和进口商想要在欧盟市场上提供消费品,有必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用户收到他需要的信息,以便可以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期内评价和维护自己免受与消费品相关的危险,并且可以立即识别出这些信息。
2、制造商的称号和联系地址,或许,假如进口商不在欧洲经济区,请提供授权代表或进口商的称号和联系地址。
3、贴上清晰的标签以及认证标识。
根据1.2.3所提到的信息应附加在消费产品上,或许假如不或许,则附加在其包装上。
(2)制造商,其授权代表和进口商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均应采纳预防办法,以防止呈现与他们在市场上出售的消费品有关的危险;这些办法有必要适合于产品的性能,并应扩大到停产,恰当和有效的正告以及召回的规模。
(3)制造商,其授权代表和进口商在其业务活动规模内各自针对市场上出售的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