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制造类型
- 重复制造
- 离散制造
- 流程制造
重复制造Repetitive Manufacturing
含义:与流程制造同属于大批量连续生产,区别在于重复制造的产品可以被分离,表现为流水线生产方式。在SAP中最为简单,以计划订单作为执行生产的指令,一般维护定额工艺路线。
使用行业:电子装配、家电产品、电器、汽车制造等
重复制造在含义上与流程制造更为靠近,但其操作完全不同。在SAP中,如果要使用重复制造,需要在MRP4视图中勾选“重复生产”,并创建和选择对应的重复生产参数文件,如下图
需要维护的主数据:
BOM
重复制造必须维护BOM,相关事务代码为CS01/CS02/CS03
工作中心
重复制造使用“工作中心”,相关事务代码为CR01/CR02/CR03
定额工艺路线
重复制造中使用“定额工艺路线”,它是极简的工艺路线,通常不理会实际工艺路线而只设几个工序,相关事务代码为CA21/CA22/CA23
生产版本
①使用事务代码C223单独维护
②在MRP4视图中的“生产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