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和对象的关系
类:是一组相关属性和行为的结合,可以看成是一类事务的模板,使用事物的属性特征和行为特征来描述该类事物
属性:就是该事物的状态信息
行为:就是该事物能够做什么
对象:是一类事物的具体体现,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必然具备该类事物的属性和行为
2.类的定义
①成员变量:是直接定义在类当中的,在方法外边
②成员方法:不要写static关键字#public void xuexi( ) { }
3.对象的创建
通常情况下,一个类并不能直接使用,需要根据类创建一个对象,才能使用
①导包:也就是指出需要使用的类,在什么位置
import 包名称 类名称;
例:import src.text1.text xuexi;
对于和当前类属于同一个包的情况,可以省略导包语句不写
②创建:
类名称 对象名 = new 类名称( );
例:xuexi xue = new xuexi( );
③使用,分为两种情况
使用成员变量:对象名.成员变量名
使用成员方法:对象名.成员方法名(参数)
4.一个对象的内存图 #摘自课程
5.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
①定义位置不一样
局部变量:在方法内部
成员变量:在方法的外部,直接写在类当中
②作用范围不一样
局部变量:只有方法当中可以使用,出了方法不能使用
成员变量:整个类都可以通用
③默认值不一样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要想使用要手动赋值
成员变量:如果没有赋值,会有默认值,规则和数组一样
6.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封装、继承、多态
①封装在java中的体现:
①方法就是一种封装
②关键字private也是一种封装
封装就是将一些细节信息隐藏起来对于外界不可见
② private:一旦使用private进行修饰,那么本类中仍然可以随意访问。但是,超出本类范围之外就不能直接访问了。
间接访问private成员变量:就是定义一对getter/setter方法
必须叫setXxx或者是getXxx命名规则
对于setter来说,不能有返回值,参数类型和成员变量对应
对于getter来说,不能有参数,返回值类型和成员变量对应
例如下图:在类中定义年龄age,为了防止age出现负数,使用关键字private,并定义getter和setter对输入的年龄进行判断
③对于基本类型的当中的Boolean值,getter方法一定写成isXxx形式,而setXxx规则不变
④当方法的局部变量和类的成员变量重名时,根据就近原则,优先使用局部变量。
如果需要访问本类当中的成员变量,需要使用格式:this.成员变量
“通过谁调用的方法谁就是this”
⑦构造方法
是专门用来创建对象的方法,当我们通过关键字new来创建对象时,其实就是在调用构造方法方法。
格式:public 类名称(参数类型 参数名称){
方法体
}
注意事项:
①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和所在类名称完全一样,就连大小写也要一样
②构造方法不要写返回值类型,连void都不写
③构造方法不能return一个具体的返回值
④如果没有编写任何构造方法,那么编译器会默认赠送一个构造方法,没有参数、方法体什 么事情都不做
⑤一旦构造编写了至少一个构造方法,那么编译器将不再赠送
⑥构造方法是可以重载的
重载:方法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不同
7.定义一个标准的类
一个标准的类通常需要下面四个组成部分:
①所以成员变量都要使用private关键字修饰
②为每一个成员编写一对getter/setter方法
③编写一个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④编写一个全参数的构造方法
#完整类定义快捷方式
选择 Getter and Setter 可以快速创建 Getter和Setter
选择 Constructor可以 快速创建“无参构造方法”和“全参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