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avaScript中的所有变量都是对象
2. var a=5;
var a=newNumber(5);
这两个有什么区别:二种都是定义了一个变量,只不过这是面向对象的二种写法。
面向对象的理论中var a=5 实际上调用了new number(5)。实际上这是一种编绎器支持的简写,而从实际上,是一样的。
3.
以上函数不属于任何对象。但是在 JavaScript 中,始终存在一种默认的全局对象。
在 HTML 中,默认全局对象是 HTML 页面本身,所有上面的函数“属于”HTML 页面。
在浏览器中,这个页面对象就是浏览器窗口(window)。上面的函数自动成为一个窗口函数。
myFunction() 和 window.myFunction() 是同一个函数:
function my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myFunction(10, 2); //将会返回20
window.myFunction(10, 2); // 也会返回 20
4. 关于this
5.Window 对象
所有浏览器都支持 window 对象。它代表浏览器的窗口。
所有全局 JavaScript 对象,函数和变量自动成为 window 对象的成员。
全局变量是 window 对象的属性。
全局函数是 window 对象的方法。
甚至(HTML DOM 的)document 对象也是 window 对象属性:
window.document.getElementById("header");
//等同于
document.getElementById("h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