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种设计模式-持续更新中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总原则-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而是要扩展原有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接口,抽象类等都是必不可少的。

1、单一职责原则

每个类应该实现单一的职责,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否则就应该把类拆分该原则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指导方针

2、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里氏替换原则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里氏替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替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里氏替换原则中,子类对父类的方法尽量不要重写和重载。因为父类代表了定义好的结构,通过这个规范的接口与外界交互,子类不应该随便破坏它。

3、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面向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用到具体类时,不与具体类交互,而与具体类的上层接口交互。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每个接口中不存在子类用不到却必须实现的方法,否则就要将接口拆分。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多个接口中的方法聚合到一个的接口)要好。

5、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无论被依赖的类多么复杂,都应该将逻辑封装在方法的内部,通过 public 方法提供给外部。这样当被依赖的类变化时,才能最小的影响该类。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软件复用时,要先尽量使用组合或者聚合等关联关系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即在一个新对象里通过关联的方式使用已有对象的一些方法和功能

23种设计模式总结:

脑图链接:设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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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型【5种】: 单例模式简单工厂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结构型【7种】: 适配器模式装饰者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行为型【11种】: 模板方法模式、策略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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