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运作目的是通过提升产品流通质量与效率,增加参与主体收益、促进消费。借助智慧零售应用优势,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发生革命性变革,其改变传统零售商品流通存在的弊端,重塑零售商品流通生态圈,促使线下体验与线上服务深度融入,解决城乡产品流通短板。
在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实施速率方面,应持续完善供应链运作保障机制。首当其冲就是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的流通问题。流通企业应基于智慧零售方式,通过加大生产加工技术、质量安全技术的研究,强化零售商品自动化生产加工标准应用,并提升生产过程供应链各环节综合质量管理水平。
1、零售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
在智慧零售高速发展背景下,零售商品流通信息化水平显著降低,在加大消费成本的同时,阻滞供应链成员间的有效沟通。因此在上述建构的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新模式基础上,应通过智能零售管理系统促进零售商品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为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新模式运作提供基础信息支持,提升各组织合作能力。
其次,流通企业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供应链成员应通过协商,建立产品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主体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促使零售商品生产更好对接消费市场,最终实现互利共赢。
2、零售商品供应短链一体化
立足于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新模式,加快参与主体一体化管理运作已成为必然。因此推进零售商品供应短链一体化模式构建不仅为新模式实施提供保障,还为零售商品市场流通提供技术加码,切实强化零售商品流通效能。
在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创新模式运作过程中,若想获得产品持续产出,需掌握市场变化情况,研判消费者需求,将供求分析与消费市场相结合,进而实现供需结构调整。零售商品流通企业应立足于智慧零售,从供需端入手,调整零售商品市场分配比例,合理规划各个供应短链,实现链条规范化运作。
3、零售商品流通现代化体系
在模式运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快零售商品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可以促进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长远发展。针对传统零售模式的企业,应加快其转型节奏,零售商品流通供应链运作过程中生产、加工、零售等企业扮演着关键角色,是加快零售商品流通的驱动力。
在农业零售方面,支持农超对接。农超对接是由农业合作社直接对接超市,进而提供标准化零售商品的一种方式。为提升零售商品流通质量与效率,地方政府应鼓励农业合作社直接与区域超市对接,建立由农场到城市的产品直接流通渠道,加速零售商品流通效率。政府可通过为超市提供零售商品生产基地的直接支持,促使生产商与超市建立长期产销联盟,强化供应链运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