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零售创新|产业互联网利用智慧零售加速跨界融合

国内产业互联网发展刚刚起步,目前发展模式和业态仍处于探索期。但不论最终形态如何,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将继续沿着效率提升的方向演进,为经济增长创造新动能。

部分零售行业传统头部企业通过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将自身拥有的销售数据与互联网凭生态拥有的海量用户数据相融合,围绕用户需求体验从商业模式上加紧创新步伐,从整体上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也提高了全社会流通效率。

一、跨行业竞合关系的调整

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与各个领域结合开始,主导方争论一直存在,还有观点认为互联网巨头在凭借资本和网络效应等在各个领域跑马圈地,使传统行业受到挤压,甚至抑制创新,在零售领域表现为电商的崛起使部分实体零售业态萎缩。

然而在产业互联网时代,企业将通过合纵连横使网络效应达到最大化,跨行业连接的范围将越来越大、主体越来越多。传统零售门店除了与农户、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还可以在类别拓展方面开始打造自有品牌,进而未来可能将相关自研商品设计、加工等制造业产生影响,如为应对小批量的碎片化订单可能催生智能制造等新生产模式、无人送货车公司进入自动驾驶领域一样。

相关部门随着产业政策的调整,将从整体出发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各类企业合作,支持促进互联网企业和实体企业融合,消除跨行业整合的壁垒,同时加强跨行业并购的相关监管,保障良性的竞合关系提供环境对构成。

二、企业深化与社会责任

产业互联网的深化改变的不仅是产业,也将对就业和生产关系等带来巨大影响。在技术赋能的理念上,对传统零售企业来说技术不仅能赋能和改造产业与组织,更重要的是对零售链条中对参与者的赋能,尤其是对在此过程中可能产生利益损失的群体,如传统菜场生鲜品卖家等,传统零售企业可以通过合伙人制度将参与者纳入智慧零售的体系,共同创造价值并分享成果。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创新的引领者,平台型企业一定程度上也对原有市场与社会秩序带来破坏,如滥用补贴、垄断欺客、缺乏隐私保护、电商平台的伪劣产品、网约车平台的安全问题等。针对这些问题,以往对平台型企业监管的思路以设置禁止项为主,而传智慧零售领域发展的合伙人制度提供了新思路,即鼓励平台型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创新,让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平台治理与运营,满足未来企业创造新生态过程中承担应有社会责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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