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继承

继承

继承的概念以及定义

1.继承的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持原有类特
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
,增加功能,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
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以前我们接触的复用都是函数复用,继承是类设计层次的复用

2.继承的定义

定义格式
//子类继承父类中的成员(成员函数+成员变量)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派生类(子类) 继承方式 基类(父类)
继承关系和访问限定符

继承方式:public继承,protected继承,private继承

类成员/继承方式public继承protected继承private继承
基类的public成员派生类的public成员派生类的protected成员派生类的private成员
基类的protected成员派生类的protected成员派生类的protected成员派生类的private成员
基类的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不可见在派生类中不可见在派生类中不可见

这个表格的含义据其中一个例子来说就是:父类的public成员通过protected继承到子类中,那么它继承的成员都是protected的,这这里面最特殊的就是基类的private成员,这类成员在继承的时候,不论是什么继承方式继承到子类都是不可见的,什么是不可见呢?–>不可见就是这些成员在子类中,但是子类不能去访问它,不管是在类中还是在类外都不能使用

总结:

  1.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无论以什么方式继承都是不可见的。这里的不可见是指基类的私有成员还是被继承到了派生类对象中,但是语法上限制派生类对象不管在类里面还是类外面都不能去访问它。

  2.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是不能被访问,如果基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派生类中能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

  3. 通过上面表格可以发现基类的私有成员在子类都是不可见。基类的其他成员在子类的访问方式 == Min(成员在基类的访问限定符,继承方式),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4. 使用class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rivate,使用struct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ublic,不过最好显示的写出继承方式。

  5. 在实际运用中一般使用都是public继承,几乎很少使用protected/private继承,也不提倡使用protected/private继承,因为protected/private继承下来的成员都只能在派生类的类里面使用,实际中扩展维护性不强

class Person {
public:
	string _name="张三";
protected:
	int _age=20;
private:
	int _a = 10;
};
class Student :public Person {
public:
	int num = 100;
};
int main()
{
	Student st;
}

用上面的代码来简单的观察一下现象,首先我们可以看到st的成员是继承了父类全部成员的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但是如果我们想在子类里面去读取父类中private修饰的成员就会报错(如果子类想更改父类的成员变量,必须使用父类提供的函数,不能够直接去更改,否则就会报错)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基类和派生类对象的赋值转换

  1. 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的对象 / 基类的指针 / 基类的引用。这里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切片或者切割。就是把派生类中父类那部分切来赋值过去。
  2. 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3. 基类的指针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赋值给派生类的指针。但是必须是基类的指针是指向派生类对象时才是安全的。
class Person
{
protected:
	string _name; // 姓名
	string _sex; // 性别
	int _age; // 年龄
};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
public:
	int _No; // 学号
};
void Test()
{
	Student st;
	// 1.子类对象可以赋值给父类对象/指针/引用
	Person ps = st;
	Person* pp = &st;
	Person& rp = st;
	//2.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st = ps;
	// 3.基类的指针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赋值给派生类的指针
	pp = &st;
	Student* ps1 = (Student*)pp; // 这种情况转换时可以的。
	ps1->_No = 10;
	pp = &ps;
	Student* ps2 = (Student*)pp; // 这种情况转换时虽然可以,但是会存在越界访问的问题
	ps2->_No = 10;
}

继承中的作用域

  1.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派生类都有独立的作用域。(修改父类成员变量时,需要使用父类提供的接口,不能直接修改)
  2. 子类和父类中有同名成员,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同名成员的直接访问,这种情况叫隐藏,也叫重定义。(在子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 基类 :: 基类成员 显示访问
  3.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成员函数的隐藏,只需要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4. 注意在实际中在继承体系里面最好不要定义同名的成员

派生类的6个默认成员函数

  1.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那一部分成员。如果基类没有默认的构造函数,则必须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阶段显示调用。
  2. 派生类的拷贝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拷贝构造完成基类的拷贝初始化。
  3. 派生类的operator=必须要调用基类的operator=完成基类的复制。
  4.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会在被调用完成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清理基类成员(所以不需要我们在派生类的析构中去调用基类的析构),因为这样才能保证派生类对象先清理派生类成员再清理基类成员的顺序。)
  5. 派生类对象初始化先调用基类构造再调派生类构造。
  6. 派生类对象析构清理先调用派生类析构再调基类的析构

继承与友元

友元关系不能继承,也就是说基类友元不能访问子类私有和保护成员。(举个简单的例子:父亲有一个朋友A,但是A不一定是父亲儿子的朋友,他们可能都不认识)

继承与静态成员

基类定义了static静态成员,则整个继承体系里面只有一个这样的成员。无论派生出多少个子类,都只有一个static成员实例 。

class Person 
{
public:
	Person()
	{
		++number;
	}
	static int number;
protected:
	string _name;
};
int Person::number = 0;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
public:
	int id;
};
int main()
{
	Person p1;
	Student s1;
	Student s2;
	Student s3;
}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菱形继承以及菱形虚拟继承

继承分为单继承,和多继承
单继承就是只有一个直接父类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例: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一个子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父类叫做多继承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例: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public Teacher
菱形继承是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 class Person
​ class Student : public Person class Teacher : public Person 虚继承在这一栏继承
​ class Graduate : public Student,public Teacher
​ 菱形继承会出现数据的冗余和二义性
​ 虚继承可以解决数据冗余和二义性:关键字(virtual)
​ Person一般叫虚基类
​ 在Graduate中Person放在一个公共区域,如果Student/Teacher要找到Person需要通过虚基表中的偏移量进行计算
​ 场景的话例如:Graduate a; Student s = a;

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虚继承位置就是在:最原始的父类(开始出现冗余的父类,这里是Person)下面的子类(也就是Student和Teacher)

//假设Person已经定义
class Student : virtual public Person
{
  //.....  
};
class Teacher : virtual public Person
{
  //.....  
};
class Graduate : public Student,public Teacher
{
    //这样就实现了虚继承
};

虚拟继承解决数据冗余和二义性的原理

构造一个简单的菱形继承,可以通过内存窗口观察数据模型

class A 
{
public:
	int _a;
};
class B: public A
//class B: virtual public A
{
public:
	int _b;
};
class C : public A
//class C: virtual public A
{
public:
	int _c;
};
class D : public B,public C //在内存窗口观察时可以发现,先继承的在前面后继承的在后面
{
public:
	int _d;
};
int main()
{
	D d;
	d.B::_a = 1;
	d.C::_a = 2;
	d._b = 3;
	d._c = 4;
	d._d = 5;
	return 0;
}

在没有使用虚拟继承之前,他们的内存分布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使用虚拟继承之后的分布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A一般我们叫做虚基类,在D里面,A放到一个公共位置。那么当B或者C去找A时,就会通过虚基表中的偏移量来计算(另外一种观察方式可以通过属找到命令行输入**/d1 reportSingleClassLayoutXX**,最后的x代表类)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继承的总结与反思

  1. 当我们在实现继承的时候不建议设计出来多继承,一定不能实现出菱形继承,否则在复杂度以及性能上面都有问题,后来的很多语言都没有多继承
  2. 继承和组合
    • public继承是一种is-a的关系。也就是说每个派生类对象都是一个基类对象。
    • 组合是一种has-a的关系。假设B组合了A,每个B对象中都有一个A对象。(之前模拟实现的STL的栈就是组合)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 继承允许你根据基类的实现来定义派生类的实现。这种通过生成派生类的复用通常被称为白箱复用(white-box reuse)。术语“白箱”是相对可视性而言:在继承方式中,基类的内部细节对子类可见 。继承一定程度破坏了基类的封装,基类的改变,对派生类有很大的影响。派生类和基类间的依赖关系很强,耦合度高。
    • 对象组合是类继承之外的另一种复用选择。新的更复杂的功能可以通过组装或组合对象来获得。对象组合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这种复用风格被称为黑箱复用(black-box reuse),因为对象的内部细节是不可见的。对象只以“黑箱”的形式出现。 组合类之间没有很强的依赖关系,耦合度低。优先使用对象组合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
    • 实际尽量多去用组合。组合的耦合度低,代码维护性好。不过继承也有用武之地的,有些关系就适合继承那就用继承,另外要现多态,也必须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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