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南京市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成效,加强规范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实现餐饮行业有效管理、长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治理范围及重点:
市域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并排放油烟的单位,具体包括各式饭店、小吃店、快餐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重点区域:餐饮集聚区、居民区周边以及群众投诉集中的餐饮敏感区。
重点对象:从事爆炒、煎炸、烧烤等油烟排放大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存在扰民投诉的餐饮服务单位。
**为了弥补现存餐饮行业在烟油监测上的漏洞,同时便利监管部门的监察,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应运而生。**油烟监测模块通过2G/4G与云端平台进行通信和数据交互,系统能够对企业餐饮设备的开机状态、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实现开机率监测,净化效率监测,设施停运告警,待清洗告警,异常告警等功能;对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排名等统计功能;较之传统的静电监测方案,更具安全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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