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一、继承的作用
基本作用:子类继承父类,代码可以得到复用。
主要(重要)作用:因为有了继承关系,才有了后期的方法覆盖和多态机制。
二、继承的相关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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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继承A类,则称A类为超类(superclass)、父类、基类。
B类则称为子类(subclass)、派生类、扩展类。
class A{ }
class B extends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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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的继承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C++中支持多继承,这也是java中体现简单性的一点,换句话说,java中不允许这样写代码:
class B extends A,C{ }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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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java不支持多继承,但是有的时候会产生间接继承的效果,例如:
class C extends B,class B extends A,也就是说,C直接继承B,其实C 还间接继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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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规定,子类继承父类,除构造方法不能继承之外,剩下都可以继承。但是私有的属性无法在子类中直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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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的类没有显示的继承任何类,则默认继承Object类,Object类是java语言提供的根类,也就是说,一个对象与生俱来就有Object类型中所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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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也存在一些缺点,导致耦合度很高,父类改变直接影响到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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