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THUNDER王,阿里云社区专家博主,华为云·云享专家,腾讯云社区认证作者,CSDN SAP应用技术领域优质创作者。在学习工作中,我通常使用偏后端的开发语言ABAP,SQL进行任务的完成,对SAP企业管理系统,SAP FICO,SAP ABAP开发和数据库具有较深入的研究。
💅文章概要: 统驭科目作为SAP FICO财务模块中专有的一个概念,很好地展示了SAP ERP系统在设计模式中的精妙性。在本文中,笔者将详细地介绍统驭科目的设计初衷,作用以及如何在系统中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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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统驭科目作为SAP FICO财务模块中专有的一个概念,很好地展示了SAP ERP系统在设计模式中的精妙性。在本文中,笔者将详细地介绍统驭科目的设计初衷,作用以及如何在系统中进行使用。
统驭科目的设计初衷
在传统ERP系统中,如用友的U8系统
和金蝶的K3系统
,会计科目表是按照4-6-8编码规则
来进行编码的,如下图所示:
PS:
4-6-8编码规则
是指主科目为四位编码, 二级科目为六位编码,三级科目为八位编码。(如果还有四级科目就是十位编码)
上述这种编码规则在往来方很少情况下,财务核算是非常方便且直观的,拿应收账款
举例,我们可以为所有客户往来方均设立一个二级科目
进行核算,如下表所示: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1122 | 应收账款 |
112201 | 应收账款 - 测试客户(一) |
112202 | 应收账款 - 测试客户(二) |
112203 | 应收账款 - 测试客户(三) |
112204 | 应收账款 - 测试客户(四) |
112205 | 应收账款 - 测试客户(五) |
… | … |
但是大家是想一下,SAP系统作为全球排名第一
的企业管理系统,服务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五百强客户
,使用SAP系统的客户的交易往来方至少是以万来计算,这时候再按照传统的上述规则进行系统设计显然是一个巨大的灾难!
试想一下,你作为一名实施了SAP系统的企业的旗下员工,在进行做账时,要从数以万计的应收账款二级科目中找到对应的科目显然是一个耗费巨大精力的过程。此外,庞大的会计科目表也会十分臃肿,在后期难以进行维护!
所以,针对上面的一系列问题,SAP系统创新性地提出了一个概念——统驭科目
。统驭科目是要进行明细核算的总账科目,例如应收账款科目,需要核算到具体的客户。但是,统驭科目不能直接记账,对明细账户的更新会自动平行更新到统驭账户
,这样可以保持总账和明细账的一致。
统驭科目是如何进行核算的?
相信大家看完了上面的讲解和图例,应该对统驭科目
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在这里,笔者再举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相信大家就能明白统驭科目的作用以及它是如何进行核算的了。
在传统ERP系统中,我们发生了一笔主营销售业务,一般在做账时会进行如下的操作:
- (一)输入
客户编码
- (二)输入
借方会计科目
:客户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应收账款—xx客户
) - (三)输入
贷方会计科目
:一般是主营业务收入
形成如下一张会计凭证:
借:应收账款 — XX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但是在SAP系统中,我们一般会将应收账款设为一个统驭科目,然后将其分配给所有客户,在做账时则会简化为以下两步:
- (一)输入
客户编码
: - (二)输入
贷方会计科目
:一般是主营业务收入
形成如下一张会计凭证:
系统会自动根据后台配置,带出客户编码所配置的统驭科目
,我们点击科目K0430108
,会进入到行项目明细,可以看到客户K0430108
所对应的统驭科目
总结来说:我们在创建客户
和供应商
主数据的时候,事先在主数据里维护一个默认的会计科目
,这个科目被我们称为统驭科目
。当我们用客户或者供应商代码记账的时候,就会自动过账到这个会计科目上,查账的时候也能根据客户或者供应商(分类账)或者会计科目查到过账信息。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在进行记账的时候,就可以直接通过客户或者供应商记账,简单直观,而不是通过复杂难懂的会计科目代码去进行记账。
如何配置统驭科目?
在上面的内容中,我么了解了统驭科目的基本概念以及作用。接下来将进行实操环节,在SAP系统中如何进行统驭科目的配置以及如何对统驭科目进行记账。
(一)设置统驭科目的科目类型
输入【T-CODE:FSS0】
进入【编辑 总账科目 公司代码数据】
屏幕,首先指定目标公司代码,这里笔者选择的是2100
,确保我们对科目的设置是在正确的公司代码之下。然后找到要设置的科目,设置其统驭科目的科目类型为"D 客户"
,这里笔者选择的是应收账款
。
PS: SAP系统中的会计科目表分为集团层和公司代码层,任何科目的设置及修改都要指定其是在集团层还是公司代码层进行操作
统驭科目的科目类型有四种,分别如下:
1)A 资产 — — 用于固定资产科目设置
2)D 客户 — — 用于客户的统驭科目设置
3)K 供应商 — — 用于供应商的统驭科目设置
4)V 应收合同项目 — — 很少使用
对于应付账款
科目,执行上述相同操作,不过需要将其统驭科目的科目类型设置为"K 供应商"
(二)为客户主数据指定相应统驭科目
输入【T-CODE:BP】
进入【维护商业伙伴】
屏幕,选择我们对应的商业伙伴,选择其角色为FLCU00 FI 客户
单击公司代码按钮
,进入公司代码层的数据设置,输入公司代码和对账科目(如果要切换公司代码,单击右侧的切换按钮
)此处的对账科目即我们前两步骤中所设置的统驭科目。
PS:对账科目只能选择正确设置的统驭科目,输入错误设置的统驭科目或者非统驭科目系统会进行报错。输入非统驭科目会发生如下报错:
输入错误设置的统驭科目(比如说该科目虽然设置成为统驭科目,但是其统驭科目类型是
K 供应商
,则不能用于客户角色的对账科目),会发生如下报错:
当我们正确进行统驭科目设置后会如下图所示。表明在之后的记账过程中,我们使用该客户代码在该公司代码下记账时,将自动将其明细账归集到该对账科目中
PS: BP中的客户主数据和供应商主数据的设置十分多,如果出现输入后无法保存的情况,请根据SAP红灯报警错误提示依次完成相应的主数据后台配置,笔者在此处只针对客户/供应商统驭科目的设置进行讲解,BP中其他的主数据设置笔者将在后续出专题进行讲解!
(三)为供应商指定相应的统驭科目
这里的操作同(二)中一样,不过是将对账科目设置为应付账款
,不再做过多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