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态
1、方法重写
重写的原则:
方法名称、参数列表、返回值类型相同;访问权限变宽;不能抛出更大异常;不能改变方法的static或static性质。
重写的意义:
父不能满足子的需要;子需要父的功能且有自己的特点;。
重写与重载:
重写发生在父子类中,只有方法体不同,运行期绑定
重载发生在同一类中,只有方法名称相同,编译期绑定
public class Person{
public Person(){}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
}
}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
}
}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args){
Person p=new Person();
p.show();
}
}
2、多态
在Java中,多态即指运行时多态。
多态效果:
1、编译时只调用父类方法,不能直接调用子类方法
2、对于所有成员方法,只想子类的父类对象都调用子类重写方法
3、对于所有静态方法,对象都调用父类的静态方法
抽象
1、抽象方法与类
用abstract修饰,无大括号,直接分号结束的方法
定义了抽象方法或用abstract修饰的类
抽象类概述:
可以有成员方法、构造方法;
可以有抽象方法;
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抽象类意义在于被继承。
2、抽象类与最终类
最终类:
不能被继承;
用final修饰;
最终类中的方法都会自动成为final()方法;
final指明不能被重写的方法——最终方法;
抽象类:
不能被new,创建实例;
可以有成员变量、成员方法、构造方法,也可以定义抽象方法;
抽象类中可以无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能出现在抽象类中;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必须在非抽象子类实现,否则子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