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下面的例子程序:
很多初学者都对类的权限有个误解。
其实类的权限是相对于每个类来说的,也就是不同的类不能访问其私有成员变量,相同类的不同对象是可以访问其私有变量的。
有人做出如下解释:
一个问题,为什么成员函数可以访问私有成员呢?结果很显然,如果不能访问,那么私有成员的存在就没有了意义。而对于成员函数中允许访问对象的数据成员,一方面保证了安全性与封装性,另一方面提供方便的操作。第一句话的解释,就是承认只有成员函数可以访问私有成员,这里不涉及友元及派生。这样一来,安全性仍然得到了保证,也完成了封装工作。对于第二句话,试想,如果都得靠接口来实现数据传送,那么操作是否极为不便?既然处于成员函数中,已经保证了足够的安全和封装性,那么这里如果还得借助接口,就有些不合情合理了。作为对数据成员的灵活处理,设计者允许在成员函数中访问对象的私有成员,为使用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这同时也反映了语言的灵活性和原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