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类中的对象创建顺序

子类继承父类后,定义一个子类的对象,此时的子类,父类构造函数的顺序如下:

1.如果有的话首先构造基类;

2.非static数据成员按照声明的顺序构造;

3.执行构造函数;(即本子类的构造函数)

 

这些规则可以递归,即父类有祖父类,则要在父类之前初始化,以此类推;

 

析构够过程与以上的构造过程正好相反;

 

1.执行析构函数;

2.非static数据成员按照声明顺序析构;

3.如果有的话析构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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