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是一种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的语言。很多文章和教程上都是这样的写的,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是,一直缺少对其本质的把握,无法深入体会。
最近又看了一遍《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在看到面向对象部分时,发现自己突然好像能看懂了,构造对象的那6、7种方法之前在我脑子里一直是一片浆糊,工厂模式、构造函数模式、原型模式、构造函数+原型模式等等,这些在一开始接触js时就看到过,但是,当时看着看着就迷糊了,人都快睡着了。但今天再看一遍这些东西,发现思路好清晰,对这些东西的原理、实施、细节、优缺点都能理解,看来我对JavaScript的掌握又更深了一步。
仔细想想,能学到这一步,跟平时的积累也有很大关系,到现在为止,入行前端一年,也写了不少代码了,编程这种事情还是要多敲代码,孰能生巧,虽然面向对象在实践中用的很少,但对其他的JavaScript的概念还是会不断进步的,同时,最近看过了Java语言的入门教程,这门完全面向对象的语言,在面向对象编程思想方面给我的启发还是相当大的,很多人都是先学的Java后学的JavaScript,而我恰好相反。现在补上Java这一课,对于我理解JavaScript的面向对象的原理还是有很大帮助的,所以,语言多学一点并无坏处,人还是要不断前进的,不应把自己局限在某些框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