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Microsoft Outlook中删除电子邮件时,它会消失,但不会完全从你的帐户中删除。这些已删除的邮件将移动到Outlook中的另一个文件夹,而不是永久删除。这些电子邮件将被保留,以备你意外删除邮件并希望恢复时使用。
当你清空“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时,或者如果你永久删除“已删除的邮件”文件夹中的邮件,则在帐户管理员设置的特定期限后,电子邮件将从“已删除项目”文件夹中删除。
对于大多数 Exchange 帐户,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清除的邮件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恢复。此时间段取决于 Exchange 管理员如何设置你的帐户。这也适用于被永久删除的电子邮件。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恢复从该文件夹中被清除的邮件。
一、在 Outlook 中连接到你的 Exchange 电子邮件帐户,然后定位到“已删除文件夹”。
二、选择“开始”选项卡,然后在“操作”区域点击“从服务器中恢复已删除项目”。
三、选择要恢复的邮件,勾选“还原所选项目”,然后点击“确定”按钮。
按Ctrl进行多个邮件的选择,或按Shift进行大范围的选择。
四、恢复的邮件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右键单击这个邮件,然后选择“移动”,移到指定的文件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