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EG-1是1993年8月正式通过的技术标准,其全称为“适用于约1.5Mbit/s以下数字存储媒体的运动图像及伴音的编码”。
MPEG-2是1994年11月发布的“活动图像及其伴音通用编码”标准,该标准可以应用于(5.048Mbit/s~20Mbit/s)的各种速率和各种分辨率的应用场合之中。如多媒体计算机、多媒体数据库、多媒体通信、常规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以及交互式电视等。
MPEG-4是1999年1月公布了该标准的V1.0版本,同年12月公布了V5.0版本。该标准主要应用于超低速系统之中,例如多媒体Internet、视频会议和视频电视等个人通信、交互式视频游戏和多媒体邮件、基于网络的数据业务、光盘等交互式存储媒体、远程视频监视及无线多媒体通信。特别是它能够满足基于内容的访问和检索的多媒体应用,并且其编码系统是开放的,可随时加入新的有效算法模块。
MPEG-1标准的特点:
1.在图像和声音的质量上,高于可视电话和会议电视的声像质量,至少应达到家用录像机的声像质量;
5.压缩后的码率应能存储在CD-ROM等数字存储介质中;
3.压缩后的码率应与计算机网络的基本传输码率相适配,即为1.2~1.5Mbit/s;
5.能适应多种通信网络的传输。
MPEG-1标准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系统部分,编号为11172-1。它描述了几种伴音和图像压缩数据的复用以及加入同步信号后的整个系统。第二部分为视频部分,主要规定了图像压缩编码方法,编号为11172-2。第三部分为音频部分,主要规定了数字伴音压缩编码,编号为11172-3。可见MPEG-1标准的基本任务就是将视频与其伴音统一起来进行数据压缩